我哥殺人前,有什麼法律可保護自已 - 工作
By Olivia
at 2010-07-18T00:00
at 2010-07-18T00:00
Table of Contents
請問我哥,罵我弟,姊,然後他罵完後跑去買了一把刀
雖然沒殺人 ,但他有說過要殺他們,
想問在我哥還沒殺人前,我們有什麼法律可保護自已,
Update:
我爸他跟我說,叫我們全家,以後就讓他,
我有說要收集證據,但我爸說不用,就是讓他,
我的媽,我爸這樣做會不會更害到全家
因為他要殺的是我姊和弟,但我怕會掃到颱風尾,連我也殺,
現在看到他,都毛毛的,因為他的刀放在他房間,
Update 2:
他63年次的,只要是讓他不喜歡的事都可以抓狂,所以我沒法說他只有什麼事才會讓他這樣,
他個性本來就很自我為中心,每個人都要以他為主,連我們的電腦設定也要都跟他一樣,連講不同他的看法,也要被他罵,講到最後,就是他的看法才對,大家都要跟他一樣,
連說喜歡美國,日本也不可以,他竟然可以很激動的說中國有5000歷史,美國,日本沒有這麼
久,所以不值得去玩,要跟他一樣去中國玩,才值得,但要去那玩,要用歷史看嗎,這是個人
喜歡就好,
Update 3:
每次講的意見他不認同,不是被他罵,就是被他用很激動的說法反擊,但他這樣罵
人可以,我們只要一回嘴,下場就是被打,不然往後他就會一直找機會報仇攻擊,最後沒人想
跟他說話,因為每次跟他講話,都會怕講了他不愛聽的話,又會被他語言攻擊,然後自已還要
不回嘴,一回嘴就完了,連媽媽也會被他語言攻擊,我媽嚇的,看到他,是能閃就閃,
Update 4:
我是覺的,他本來個性就不好了,再加他自以為是,他自認為很利害,他認為醫學系,很容易
讀 ,很簡單,但怪父母沒裁培他,從年輕怪到現在,但他從年輕不用工作,只要好好讀,不用
他煩經濟的問題,這樣他還不滿足,因為他要的是高學歷,富爸爸,他認為家要這樣,他才會
事業有成,他今天事業無成,書讀不好,他說是爸媽害他的,不然他認為他今天是會很成功
的,而且他要做的都是醫生,會計師,工程師,但一樣也不會做,但這樣也要說是爸媽害他
的,因為爸媽不是高學歷富爸爸,所以就怪爸媽讓他沒法做這些工作,
我是覺的,他本來個性就爛,再加他自以為是,但今天他是個事業失敗的人,可能是這樣讓他一直把氣出在家人身上,
雖然沒殺人 ,但他有說過要殺他們,
想問在我哥還沒殺人前,我們有什麼法律可保護自已,
Update:
我爸他跟我說,叫我們全家,以後就讓他,
我有說要收集證據,但我爸說不用,就是讓他,
我的媽,我爸這樣做會不會更害到全家
因為他要殺的是我姊和弟,但我怕會掃到颱風尾,連我也殺,
現在看到他,都毛毛的,因為他的刀放在他房間,
Update 2:
他63年次的,只要是讓他不喜歡的事都可以抓狂,所以我沒法說他只有什麼事才會讓他這樣,
他個性本來就很自我為中心,每個人都要以他為主,連我們的電腦設定也要都跟他一樣,連講不同他的看法,也要被他罵,講到最後,就是他的看法才對,大家都要跟他一樣,
連說喜歡美國,日本也不可以,他竟然可以很激動的說中國有5000歷史,美國,日本沒有這麼
久,所以不值得去玩,要跟他一樣去中國玩,才值得,但要去那玩,要用歷史看嗎,這是個人
喜歡就好,
Update 3:
每次講的意見他不認同,不是被他罵,就是被他用很激動的說法反擊,但他這樣罵
人可以,我們只要一回嘴,下場就是被打,不然往後他就會一直找機會報仇攻擊,最後沒人想
跟他說話,因為每次跟他講話,都會怕講了他不愛聽的話,又會被他語言攻擊,然後自已還要
不回嘴,一回嘴就完了,連媽媽也會被他語言攻擊,我媽嚇的,看到他,是能閃就閃,
Update 4:
我是覺的,他本來個性就不好了,再加他自以為是,他自認為很利害,他認為醫學系,很容易
讀 ,很簡單,但怪父母沒裁培他,從年輕怪到現在,但他從年輕不用工作,只要好好讀,不用
他煩經濟的問題,這樣他還不滿足,因為他要的是高學歷,富爸爸,他認為家要這樣,他才會
事業有成,他今天事業無成,書讀不好,他說是爸媽害他的,不然他認為他今天是會很成功
的,而且他要做的都是醫生,會計師,工程師,但一樣也不會做,但這樣也要說是爸媽害他
的,因為爸媽不是高學歷富爸爸,所以就怪爸媽讓他沒法做這些工作,
我是覺的,他本來個性就爛,再加他自以為是,但今天他是個事業失敗的人,可能是這樣讓他一直把氣出在家人身上,
All Comments
By Sarah
at 2010-07-18T18:38
at 2010-07-18T18:38
還有在爭吵時避免發生傷害之行為可以撥打113,會有專人接聽派警員火速處理並且馬上記錄以及備案。
所謂保護他人的法律,實務上認為是一般防止危害他人權益,或禁止侵害他人權益的法律,一切以保護他人為目的之法律規範均屬之。這裡的法律採廣義解釋,也包括習慣法、命令規章等,這裡就不贅述。
你的問題,還是先要找出保護你家人的法律是什麼,然後雇主有無違反這法律。
全國法規資料庫http://law.moj.gov.tw/fl.asp
先列幾個目前比較有可能的
家庭暴力防治法 (民國 87 年 06 月 24 日 公發布)
第 1 條 為促進家庭和諧,防治家庭暴力行為及保護被害人權益,特制定本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者,謂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
本法所稱家庭暴力罪者,謂家庭成員間故意實施家庭暴力行為而成立其他
法律所規定之犯罪。
本法所稱騷擾者,謂任何打擾、警告、嘲弄或辱罵他人之言語、動作或製造使人心生畏怖情境之行為。
第 3 條 本法所稱家庭成員,包括下列各員及其未成年子女︰
一 配偶或前配偶。
二 現有或曾有事實上之夫妻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三 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
四 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
第 9 條 保護令分為通常保護令及暫時保護令。
被害人、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得向法院聲請保
護令。
被害人為未成年人、身心障礙者或因故難以委任代理人者,其法定代理人、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得為其向法院聲請保護令。
第 10 條 保護令之聲請,由被害人之住居所地、相對人之住居所地或家庭暴力發生地之法院管轄。
第 11 條 保護令之聲請,應以書面為之。但被害人有受家庭暴力之急迫危險者,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得以言詞、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之方式聲請,並得於夜間或休息日為之。
前項聲請得不記載聲請人或被害人之住居所,僅記載其送達處所。
法院為定管轄權,得調查被害人之住居所。如聲請人或被害人要求保密被害人之住居所,法院應以秘密方式訊問,將該筆錄及相關資料密封,並禁止閱覽。
第 13 條 法院受理通常保護令之聲請後,除有不合法之情形逕以裁定駁回者外,應即行審理程序。
法院於審理終結後,認有家庭暴力之事實且有必要者,應依聲請或依職權核發包括下列一款或數款之通常保護令︰
1 禁止相對人對於被害人或其特定家庭成員實施家庭暴力。
2 禁止相對人直接或間接對於被害人為騷擾、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
3 命相對人遷出被害人之住居所,必要時並得禁止相對人就該不動產為處分行為或為其他假處分。
4 命相對人遠離下列場所特定距離︰被害人之住居所、學校、工作場所或其他被害人或其特定家庭成員經常出入之特定場所。
5 定汽、機車及其他個人生活上、職業上或教育上必需品之使用權,必要時並得命交付之。
6 定暫時對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由當事人之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行使或負擔之內容及方法,必要時並得命交付子女。
7 定相對人對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方式,必要時並得禁止會面交往。
8 命相對人給付被害人住居所之租金或被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之扶養費。
9 相對人交付被害人或特定家庭成員之醫療、輔導、庇護所或財物損害等費用。
10 相對人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戒癮治療、精神治療、心理輔導或其他治療、輔導。
11 命相對人負擔相當之律師費。
12 命其他保護被害人及其特定家庭成員之必要命令。
第 14 條 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一年以下,自核發時起生效。
通常保護令失效前,當事人及被害人得聲請法院撤銷、變更或延長之。延長之期間為一年以下,並以一次為限。
通常保護令所定之命令,於期間屆滿前經法院另為裁判確定者,該命令失
其效力。
第 15 條 法院為保護被害人,得不經審理程序或於審理終結前,依聲請核發暫時保護令。
法院核發暫時保護令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核發第十三條第二項第一款至
第六款及第十二款之命令。
法院於受理第十一條第一項但書之暫時保護令聲請後,依警察人員到庭或電話陳述家庭暴力之事實,有正當理由足認被害人有受家庭暴力之急迫危險者,除有正當事由外,應於四小時內以書面核發暫時保護令,並得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暫時保護令予警察機關。
聲請人於聲請通常保護令前聲請暫時保護令,其經法院准許核發者,視為已有通常保護令之聲請。
暫時保護令自核發時起生效,於法院審理終結核發通常保護令或駁回聲請時失其效力。
暫時保護令失效前,法院得依當事人及被害人之聲請或依職權撤銷或變更之。
第 16 條 命相對人遷出被害人住居所或遠離被害人之保護令,不因被害人同意相對人不遷出或不遠離而失其效力。
By Susan
at 2010-07-20T01:05
at 2010-07-20T01:05
你哥哥多大了啊?
為了甚麼是要這樣激動
我覺得
你要去警察局備案喔~
你哥哥這樣太可怕了
要趕快申請報護令
這樣的人
絕對不要跟他正面衝突
但也不是你爸說的那樣
處處讓他
這樣是解決不了的
是會讓問題像滾雪球越滾越大
趕快求助警方吧!
保護好自己
By Faithe
at 2010-07-18T16:28
at 2010-07-18T16:28
問檢察官比較準~
每個地方的檢察官負責任程度都有點不同!
自己觀察吧!!
不過要是沒恐嚇那他就會叫你自己多注意而已!
By Mary
at 2010-07-19T14:53
at 2010-07-19T14:53
113
報警吧這位大大....
太可怕了..........
您怎麼可以那麼冷靜訴說此事.....
小心點~~.....
2010-07-19 11:06:04 補充:
不行啦
讓你哥的話
如果他有一天看你姐你弟不爽就砍下去怎麼辦
如果你在旁邊他還會連你也一起拖下水
為了不遭受池魚之殃
還是趕快偷偷收集對你們有利的證據然後快點報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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