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難過到不知道該說什麼好了 - 考試
By Aaliyah
at 2015-10-22T21:58
at 2015-10-22T21:58
Table of Contents
: 我剛剛差點哭出來
: 32分
: 各題分數分別為
: 8/10/9/5
: 蠻平均的,平均的濫!!!!!!!!!!
你好,我雖然還沒考上什麼,不過我想也許可以講一下失敗經驗談
: 我不懂,第一題我明明都有把重點寫出來,為何分數還可以這樣難看
你也知道版上酸人不用功的比較多,平平要被酸,把你寫什麼打出來,
也許還是會有一些好心人幫你看哪邊出問題
: 第四題5分就算了,畢竟我根本亂寫
: 但第一題給我8分感覺上跟被拿課本甩巴掌的受辱感受沒有任何一點差異
: 真的好難過
: 那成績要怎樣繼續念??
: 我花了兩個月的時間把刑法的課程全部聽完
: 又花了一個半月左右天天看刑法,而且我是照三餐念那種
: 後來我也有拿筆練習,雖然我也知道一開始是會寫得很爛
: 但上戰場後拿到這成績真的令人難以接受
: 刑法的成績,有也同樣考司四的版友能說說自己的分數嗎
: 看到這分數,我晚餐吃起來都沒有味道了
有人講司四的刑法向來比警特給分低,這是錯誤印象,如果去調個十年,都有高也有低。
如果是正常有良老師,真的就像版友常講的爭點點出來,二說兼論一說作結。
我自己是不太相信有這麼佛心,三四等考過幾次6x、7x,但是2x也拿過幾次
考比較高的共同經驗是,每說有時間的話,就都涵一涵,但各說寫精要點。
而且寫考題喔,還是想盡辦法要給人看比較好。
以前自感良好,某年厚顏無恥去成大旁聽刑實研,
厚顏寫期末被薛智仁師說你在寫什麼鬼看不懂後
就略努力解決字跟分段問題。
雖然還是常不穩,但是至少這周上李聖傑老師的刑實研,雖然上周練習時間寫不完
主要爭點打不到,但是還是有拿四到五成分數,理由是一看就是有訓練過的
考卷這東西也許可能看都很主觀,但是總比自己看一定易自感良好要好得多
除非自己是強者,不然還是不要冒這風險。
講到刑法給分這問題,雖然老師們一向否認日德對殺
但是有幾個是老師們莫名其妙會亂殺的點
比如說遇到上課很愛講歐米阿給那位老的,跟少部分的德派、大部分的日派
看到可能xx就不高興了,102年三等書記官改完歐米阿給老的自己講的
「百分之九十五的考生都照補習班那一套啊,所以我們就看到砍五分下去了」
反之,某些德派老的看到開頭寫成立不成立,尤其看到不成立就不高興了,
理由「不成立就已排除啦,還要論些什麼」
還有相當因果與客觀歸責不得通壓兼寫,但是寫哪一邊會不會被另一邊殺,
這我倒沒聽到證實過
還有,遇到多到寫不完時,到底是寫重點罪好,還是簡單論論好
這也有不同教授給分原則不同。亦即,到底是爭點多而平均配分或是大小爭點配分不同
不同老師是不同搞法。
如司律國考前幾屆實務派主導屬前者,這次司法官改成爭點單一而分立,
而舊制刑法是大小爭點配分不同為常態。
至於見解不同到底會不會殺,老師們是異口同聲說不會啦,
不過考選部就實證了警特四等有日德對殺給分平均差二十分的新聞了嘛
所以以前的心得有人說撲馬好,有人說德總配撲馬沒差一樣高,有人講撲馬好爛
有人很神奇補了周胖拿8x,拿李允呈解題來狂練反而掉到6x
這到底是不是對殺呢,這只有天才知道。
就像黃榮堅老師說好卷子很稀少,其他老師異口同聲說是,但是為什麼大家念得半死
還是寫不到老師心中的好卷子,這只有天才知道。
講到有病喔,故意通常不是大考點的時候,應該不少解題書直接寫本題具有故意吧
不不不,有的老師很有事的,要寫明知有意並決行,有的更有病,你他娘的非得
寫得像有涵攝故意。
同樣的,如thpst大所言,雖然過失條文是寫那樣,但是老的是想看主客注意義務那套
客觀歸責論者則是沒有要看
天殺的老王八
再多講一點好了,刑法有一個有病的點是,到底是不是有關的都要論呢?
不不不,這也是看人啊。比如說過失共同正犯非通說這是大家知道的
但是呢,你遇到兩隻人+皆過失時,問題不在於賭該題是不是過失共同正犯見解者
而是問題在於你採通說但有沒有順便寫到有過失共同正犯見解
這個問題在各科都有這頭痛問題,有時候通說或實務詳論反而高
有時候非得要各家各說都提到一點不可
有時是通實兩說皆論即可
當然,我知道本版的強者皆採第三說啦,但是教授老頭上課就不是這樣說的咩
深感遺憾
對了,雖然不應該人身攻擊,但是因為考試太多,有的那種教書跟自己解題很三流的老師
也會來出四等還故意在他雜牌教科書上標榜他有當過命題委員那種
遇到這種的改題,我只能說就是謎之音啊,可能只看外觀字好否、罪到否、似有形架否
: 再來講民法
: 19分
: 4/14/1/0
: 民法我總則有聽完,沒複習,債篇有聽完依樣沒複習
: 物權我也有聽完,但我有複習,親屬繼承我還沒上課
: 拿這樣的成績我不大意外
: 但第一題為何可以只有4分??
: 跟意思表示錯誤沒有關係嗎???
我去看了題目了,你會拿四分看來是題目練不夠多啊,
那題你該不會只寫了88吧= =
那你只打了五分之一,你說說拿四分不過分吧
: 有人能分享一下民法的成績嗎??尤其第一題
: 為何那樣難看?
: 至於拿1分的第三題其實我也是不意外
: 因為我只有把抵押權的法條寫上去而已
: 再來
: 民刑訴
: 4/0/8/5
: 這科我根本連課都沒有聽完
: 但刑事訴訟法拿13分,算很低嗎
: 有版友能分享一下成績嗎
講到司四的刑訴,看了以前法警刑法刑訴有人拿9x的心得
只能說某些老師是很有病的,無票搜索證據能力系列,還非得從盤古開天寫起
以有票為原則無票為例外巴啦巴啦
所以如果有不少人跟補習班解題一樣,直接丟158-4+93台上664,就算再能背
也還是沒拿到高分
這不用意外,一定遇到強調架構論的老師了。
像公法也是有這種老師,比如說最近很火紅的103 8決
遇到親愛尊敬的這類老師呢,您老兄還是得把訴訟權能應以法規係相對人、
第三人以保護規範理論為準簡單講了一下。
(還不能先寫定性,然後寫相對人vs第三人,非得從法規寫起呢)
然後還要簡單講一下判準,才能跳到實務學理的甲乙丙丁說
像定期失效非原因案件裁判應如何啊,還要先論裁判基準時的原則例外,
再定性、訴訟種類,再涵攝。
這種架構論者,可不是爭點、答案有寫有分啊
這就是為什麼會有什麼答題速成班啦、極訓班啦在那邊論教架構
講不好聽的還是有在賭,別的老師架構又不一定是這樣。
有時是點到底要考什麼的問題啦(有時我認為是考試題意不清…),
像同樣都是司四刑訴解答。
高點這次黎台大比公職王那位答得要好太多了
如果是給公職王解答那位教到
不是答案的問題而是根本點就沒打到吧。
: 最後法院組織法
: 0分
: 我只有把每一題抄到考卷上
: 看來根本沒有同情分可言
: 國文
: 作文26/公文11/選擇18
: 我能請問一下大家今年司法四等國文作文是不是改很嚴
: 26是怎樣??去考警特時我作文還拿了33分
這東西在意幹嘛,我都一向寫到第五頁,沒背名言佳句,但是都用歷史海殺下去
還不是低時有4x,高時有7x
又何必多言…
: 反而是寫超級爛爛爛爛的公文拿11分
: 三合一
: 68
: 我沒準備三合一
: 這樣應該跟大家比起來也很爛吧
: 結論
: 我真的考得好爛
: 看完成績單後書都念不下去了
: 整張成績單只有一題民法的分數跟上榜扯得上關係
: 其它的分數跟白癡寫得根本沒兩樣
: 我現在已經難過到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分享成績沒有意義,上榜平均要近60,沒有就是落榜,你找人取暖要幹嘛
--
: 32分
: 各題分數分別為
: 8/10/9/5
: 蠻平均的,平均的濫!!!!!!!!!!
你好,我雖然還沒考上什麼,不過我想也許可以講一下失敗經驗談
: 我不懂,第一題我明明都有把重點寫出來,為何分數還可以這樣難看
你也知道版上酸人不用功的比較多,平平要被酸,把你寫什麼打出來,
也許還是會有一些好心人幫你看哪邊出問題
: 第四題5分就算了,畢竟我根本亂寫
: 但第一題給我8分感覺上跟被拿課本甩巴掌的受辱感受沒有任何一點差異
: 真的好難過
: 那成績要怎樣繼續念??
: 我花了兩個月的時間把刑法的課程全部聽完
: 又花了一個半月左右天天看刑法,而且我是照三餐念那種
: 後來我也有拿筆練習,雖然我也知道一開始是會寫得很爛
: 但上戰場後拿到這成績真的令人難以接受
: 刑法的成績,有也同樣考司四的版友能說說自己的分數嗎
: 看到這分數,我晚餐吃起來都沒有味道了
有人講司四的刑法向來比警特給分低,這是錯誤印象,如果去調個十年,都有高也有低。
如果是正常有良老師,真的就像版友常講的爭點點出來,二說兼論一說作結。
我自己是不太相信有這麼佛心,三四等考過幾次6x、7x,但是2x也拿過幾次
考比較高的共同經驗是,每說有時間的話,就都涵一涵,但各說寫精要點。
而且寫考題喔,還是想盡辦法要給人看比較好。
以前自感良好,某年厚顏無恥去成大旁聽刑實研,
厚顏寫期末被薛智仁師說你在寫什麼鬼看不懂後
就略努力解決字跟分段問題。
雖然還是常不穩,但是至少這周上李聖傑老師的刑實研,雖然上周練習時間寫不完
主要爭點打不到,但是還是有拿四到五成分數,理由是一看就是有訓練過的
考卷這東西也許可能看都很主觀,但是總比自己看一定易自感良好要好得多
除非自己是強者,不然還是不要冒這風險。
講到刑法給分這問題,雖然老師們一向否認日德對殺
但是有幾個是老師們莫名其妙會亂殺的點
比如說遇到上課很愛講歐米阿給那位老的,跟少部分的德派、大部分的日派
看到可能xx就不高興了,102年三等書記官改完歐米阿給老的自己講的
「百分之九十五的考生都照補習班那一套啊,所以我們就看到砍五分下去了」
反之,某些德派老的看到開頭寫成立不成立,尤其看到不成立就不高興了,
理由「不成立就已排除啦,還要論些什麼」
還有相當因果與客觀歸責不得通壓兼寫,但是寫哪一邊會不會被另一邊殺,
這我倒沒聽到證實過
還有,遇到多到寫不完時,到底是寫重點罪好,還是簡單論論好
這也有不同教授給分原則不同。亦即,到底是爭點多而平均配分或是大小爭點配分不同
不同老師是不同搞法。
如司律國考前幾屆實務派主導屬前者,這次司法官改成爭點單一而分立,
而舊制刑法是大小爭點配分不同為常態。
至於見解不同到底會不會殺,老師們是異口同聲說不會啦,
不過考選部就實證了警特四等有日德對殺給分平均差二十分的新聞了嘛
所以以前的心得有人說撲馬好,有人說德總配撲馬沒差一樣高,有人講撲馬好爛
有人很神奇補了周胖拿8x,拿李允呈解題來狂練反而掉到6x
這到底是不是對殺呢,這只有天才知道。
就像黃榮堅老師說好卷子很稀少,其他老師異口同聲說是,但是為什麼大家念得半死
還是寫不到老師心中的好卷子,這只有天才知道。
講到有病喔,故意通常不是大考點的時候,應該不少解題書直接寫本題具有故意吧
不不不,有的老師很有事的,要寫明知有意並決行,有的更有病,你他娘的非得
寫得像有涵攝故意。
同樣的,如thpst大所言,雖然過失條文是寫那樣,但是老的是想看主客注意義務那套
客觀歸責論者則是沒有要看
天殺的老王八
再多講一點好了,刑法有一個有病的點是,到底是不是有關的都要論呢?
不不不,這也是看人啊。比如說過失共同正犯非通說這是大家知道的
但是呢,你遇到兩隻人+皆過失時,問題不在於賭該題是不是過失共同正犯見解者
而是問題在於你採通說但有沒有順便寫到有過失共同正犯見解
這個問題在各科都有這頭痛問題,有時候通說或實務詳論反而高
有時候非得要各家各說都提到一點不可
有時是通實兩說皆論即可
當然,我知道本版的強者皆採第三說啦,但是教授老頭上課就不是這樣說的咩
深感遺憾
對了,雖然不應該人身攻擊,但是因為考試太多,有的那種教書跟自己解題很三流的老師
也會來出四等還故意在他雜牌教科書上標榜他有當過命題委員那種
遇到這種的改題,我只能說就是謎之音啊,可能只看外觀字好否、罪到否、似有形架否
: 再來講民法
: 19分
: 4/14/1/0
: 民法我總則有聽完,沒複習,債篇有聽完依樣沒複習
: 物權我也有聽完,但我有複習,親屬繼承我還沒上課
: 拿這樣的成績我不大意外
: 但第一題為何可以只有4分??
: 跟意思表示錯誤沒有關係嗎???
我去看了題目了,你會拿四分看來是題目練不夠多啊,
那題你該不會只寫了88吧= =
那你只打了五分之一,你說說拿四分不過分吧
: 有人能分享一下民法的成績嗎??尤其第一題
: 為何那樣難看?
: 至於拿1分的第三題其實我也是不意外
: 因為我只有把抵押權的法條寫上去而已
: 再來
: 民刑訴
: 4/0/8/5
: 這科我根本連課都沒有聽完
: 但刑事訴訟法拿13分,算很低嗎
: 有版友能分享一下成績嗎
講到司四的刑訴,看了以前法警刑法刑訴有人拿9x的心得
只能說某些老師是很有病的,無票搜索證據能力系列,還非得從盤古開天寫起
以有票為原則無票為例外巴啦巴啦
所以如果有不少人跟補習班解題一樣,直接丟158-4+93台上664,就算再能背
也還是沒拿到高分
這不用意外,一定遇到強調架構論的老師了。
像公法也是有這種老師,比如說最近很火紅的103 8決
遇到親愛尊敬的這類老師呢,您老兄還是得把訴訟權能應以法規係相對人、
第三人以保護規範理論為準簡單講了一下。
(還不能先寫定性,然後寫相對人vs第三人,非得從法規寫起呢)
然後還要簡單講一下判準,才能跳到實務學理的甲乙丙丁說
像定期失效非原因案件裁判應如何啊,還要先論裁判基準時的原則例外,
再定性、訴訟種類,再涵攝。
這種架構論者,可不是爭點、答案有寫有分啊
這就是為什麼會有什麼答題速成班啦、極訓班啦在那邊論教架構
講不好聽的還是有在賭,別的老師架構又不一定是這樣。
有時是點到底要考什麼的問題啦(有時我認為是考試題意不清…),
像同樣都是司四刑訴解答。
高點這次黎台大比公職王那位答得要好太多了
如果是給公職王解答那位教到
不是答案的問題而是根本點就沒打到吧。
: 最後法院組織法
: 0分
: 我只有把每一題抄到考卷上
: 看來根本沒有同情分可言
: 國文
: 作文26/公文11/選擇18
: 我能請問一下大家今年司法四等國文作文是不是改很嚴
: 26是怎樣??去考警特時我作文還拿了33分
這東西在意幹嘛,我都一向寫到第五頁,沒背名言佳句,但是都用歷史海殺下去
還不是低時有4x,高時有7x
又何必多言…
: 反而是寫超級爛爛爛爛的公文拿11分
: 三合一
: 68
: 我沒準備三合一
: 這樣應該跟大家比起來也很爛吧
: 結論
: 我真的考得好爛
: 看完成績單後書都念不下去了
: 整張成績單只有一題民法的分數跟上榜扯得上關係
: 其它的分數跟白癡寫得根本沒兩樣
: 我現在已經難過到不知道該說什麼了
分享成績沒有意義,上榜平均要近60,沒有就是落榜,你找人取暖要幹嘛
--
Tags:
考試
All Comments
By Rebecca
at 2015-10-22T23:09
at 2015-10-22T23:09
By Puput
at 2015-10-24T20:37
at 2015-10-24T20:37
By Ursula
at 2015-10-25T08:57
at 2015-10-25T08:57
By Iris
at 2015-10-28T19:35
at 2015-10-28T19:35
By Lucy
at 2015-10-31T10:08
at 2015-10-31T10:08
By Tracy
at 2015-11-03T21:12
at 2015-11-03T21:12
By Edith
at 2015-11-07T19:09
at 2015-11-07T19:09
By Poppy
at 2015-11-09T01:19
at 2015-11-09T01:19
By Eartha
at 2015-11-10T18:01
at 2015-11-10T18:01
By Faithe
at 2015-11-11T00:24
at 2015-11-11T00:24
By Bethany
at 2015-11-11T14:36
at 2015-11-11T14:36
By Hardy
at 2015-11-14T04:31
at 2015-11-14T04:31
By Agnes
at 2015-11-14T22:14
at 2015-11-14T22:14
By Ursula
at 2015-11-19T18:39
at 2015-11-19T18:39
By Tristan Cohan
at 2015-11-20T03:52
at 2015-11-20T03:52
By Connor
at 2015-11-22T00:05
at 2015-11-22T00:05
By Bethany
at 2015-11-24T18:07
at 2015-11-24T18:07
By Suhail Hany
at 2015-11-28T01:21
at 2015-11-28T01:21
By Linda
at 2015-12-02T00:46
at 2015-12-02T00:46
By George
at 2015-12-02T14:57
at 2015-12-02T14:57
By Sierra Rose
at 2015-12-07T06:06
at 2015-12-07T06:06
By Madame
at 2015-12-07T14:04
at 2015-12-07T14:04
By Tom
at 2015-12-09T04:34
at 2015-12-09T04:34
By William
at 2015-12-12T11:15
at 2015-12-12T11:15
By Agatha
at 2015-12-17T10:43
at 2015-12-17T10:43
By Isla
at 2015-12-18T17:08
at 2015-12-18T17:08
By Heather
at 2015-12-19T22:38
at 2015-12-19T22:38
By Freda
at 2015-12-24T12:08
at 2015-12-24T12:08
By Isla
at 2015-12-28T19:15
at 2015-12-28T19:15
By Valerie
at 2016-01-01T22:48
at 2016-01-01T22:48
By Harry
at 2016-01-06T02:42
at 2016-01-06T02:42
By Charlie
at 2016-01-07T07:20
at 2016-01-07T07:20
By Isla
at 2016-01-09T06:51
at 2016-01-09T06:51
By Aaliyah
at 2016-01-11T13:34
at 2016-01-11T13:34
Related Posts
104四等警特上榜心得
By Freda
at 2015-10-22T21:52
at 2015-10-22T21:52
我已經難過到不知道該說什麼好了
By Linda
at 2015-10-22T21:41
at 2015-10-22T21:41
律師選考專利法新穎性之認定
By Tom
at 2015-10-22T21:35
at 2015-10-22T21:35
律師選考專利法新穎性之認定
By Margaret
at 2015-10-22T21:30
at 2015-10-22T21:30
算命
By Agnes
at 2015-10-22T21:11
at 2015-10-22T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