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的狀況大概是
父親工作中 年收入不到30萬 目前年滿60歲
哥哥 打工中 約1萬5 21歲
姐姐 已結婚 家庭主婦 24歲
妹妹 休學 無工作 17歲
而我目前就學中 有打工 19歲 大一生
父母親並沒有離婚
然而母親下落不明 沒有報失蹤
請問這樣子 有辦法申請到低收入戶資格嗎
或者是特殊境遇家庭呢??
(勿貼文,懂這法規的達人,請幫忙解答 謝謝!感激不進)
父親工作中 年收入不到30萬 目前年滿60歲
哥哥 打工中 約1萬5 21歲
姐姐 已結婚 家庭主婦 24歲
妹妹 休學 無工作 17歲
而我目前就學中 有打工 19歲 大一生
父母親並沒有離婚
然而母親下落不明 沒有報失蹤
請問這樣子 有辦法申請到低收入戶資格嗎
或者是特殊境遇家庭呢??
(勿貼文,懂這法規的達人,請幫忙解答 謝謝!感激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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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打工中....................工作能力者
妹妹休學如果年滿16歲....工作能力者
如果戶長是父親那麼姐姐一樣須要計算..也是工作能力者
所謂的工作能力者是指年滿16歲未就讀日校及未滿65歲的人口
先不管母親的部份...你們全家幾乎都是可以工作賺錢的人
申請低收..........沒有機會
申請特殊家庭補助.........只補助未滿18歲的兒童
所以同樣沒有機會
你的家庭情況我可以了解..也懂你想要幫忙的立場
不過請記得..政府的任何補助都是以18歲以下年滿65歲為主
所以我只能告訴你..很難申請任何的社會補助
你是大一..要記得學費可以申請..大專院校弱勢助學計畫
只要父母親的年收入沒有超過70萬
最高可以補助三萬五千元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