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我家有沒有資格申請低收入戶或是其他的... - 工作
By Thomas
at 2009-02-10T00:00
at 2009-02-10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我和爸爸兩個人生活在一起
想辦理低收入戶卻遭到兩次駁回
可是每次的說法都不一樣
第一次是說,我們家有房子、車子..
所以不可以辦理(可是那是貸款買來還沒還清)
第二次是說,我爸爸的年紀不夠老
可是,樓下的鄰居卻可以辦理..
我是沒有打工之類的高中生,爸爸是專門蓋房子的工人(沒工作)
戶籍裡只有我們兩個人而已..
我想問我們除了可以辦理單親之外還能辦理什麼..
我們家是不是真的不腐盒低收入戶資格...
Update:
你父親是蓋房子工人,不知是那種,有板模工,水泥工等,
戶籍在台中市
祖父母都過世,父母離婚
Update 2:
囧...你父親是蓋房子工人,不知是那種,有板模工,水泥工等<<這個請不要看- -..
想辦理低收入戶卻遭到兩次駁回
可是每次的說法都不一樣
第一次是說,我們家有房子、車子..
所以不可以辦理(可是那是貸款買來還沒還清)
第二次是說,我爸爸的年紀不夠老
可是,樓下的鄰居卻可以辦理..
我是沒有打工之類的高中生,爸爸是專門蓋房子的工人(沒工作)
戶籍裡只有我們兩個人而已..
我想問我們除了可以辦理單親之外還能辦理什麼..
我們家是不是真的不腐盒低收入戶資格...
Update:
你父親是蓋房子工人,不知是那種,有板模工,水泥工等,
戶籍在台中市
祖父母都過世,父母離婚
Update 2:
囧...你父親是蓋房子工人,不知是那種,有板模工,水泥工等<<這個請不要看- -..
All Comments
By Caroline
at 2009-02-12T13:24
at 2009-02-12T13:24
再者有人以為有貸款、負債,或夫妻或父(母)、子(女)分戶(請參社會救助法第5條),或沒工作就沒有收入(請見同法第5-3條),可以申請低收入戶,這是錯誤觀念。
所謂全戶,不以同一戶籍為限,法源依據→社會救助法第5條第一項:『除申請人外包括下列人員:1、配偶。2、一親等之直系血親。3、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及兄弟姊妹。4、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本法第5條,係依據民法親屬篇民法1114條【左列親屬,互負扶養之義務:一、直系血親相互間。二、夫妻之一方與他方之父母同居者,其相互間。三、兄弟姊妹相互間。四、家長家屬相互間。】。至於不列入應計算人口範圍,限於字數請自行上網至全國法規資料庫,點選社會救助法第5條。
低收入戶
甲、定義:社會救助法第4條:指經申請戶籍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核認定,符合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以下,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公告之當年度一定金額者。
乙、應備文件:
申請低收入戶應備妥:最近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所得及財產清單、全戶郵局存摺封面及2年內之內頁影印本、有工作要附最近3個月薪資證明,沒工作要附勞保投保證明、出嫁女兒戶籍謄本、切結書等,餘文件視個案而異,向戶籍所在地公所社會課或向村里幹事申請。
媒體報導社會救助法修法後條件緊縮,內政部特別說明: 社會救助法修正條文於97年1月16日 經陳水扁總統公布施行,旨在增加弱勢民眾納入政府救助體系,協助經濟弱勢之近貧、新貧家庭跨過社會救助門檻,修正重點包括:放寬家庭應計算人口範圍、排除部分家庭不動產之計算範圍、調整原住民工作收入核算方式、擴大得申請急難救助之對象等,以符合實際需要。
報載有民眾因修法後喪失身心障礙居家生活補助資格,非本次修法將審核條件限縮,過去對於部分未負擔扶養義務的家庭成員,其工作收入與財產都必須要列入家庭總收入及財產的計算範圍,有人因此無法達到社會救助的門檻,請參照上開說明。內政部進一步表示,被取消低收入戶資格的民眾,可直接向戶籍所在地的縣(市)政府提出申復或救濟。
丙、98年低收入戶審核標準:
一、最低生活費:
台北市:98年14,558元。
台北縣:98年10,792元。
台灣省:98年9,660元。
高雄市:98年11,309元。
*家庭總收入定義,請自行上網查詢社會救助法第5-1條。
二、動產:含存款本息、有價證券投資、理賠金等,台灣銀行全年平均值一年定期存款固定利率2.401%。全戶平均每人每年不可超過下列金額:
臺灣地區:98年7萬5千元。
臺北市:全家人口之存款(含股票投資)平均每人不超過新臺幣15萬。
高雄市:全家人口4口以內(含4口)之家庭,存款本金不超過新台幣30萬元整 ;逾4口者,每增加1口增加5萬元。
臺北縣:每人每年未超過55,000元。
三、不動產:含土地.房屋。土地以公告現值為準。房屋以稅捐機關核定為準。
臺灣地區及臺北縣、高雄市:260萬元。→出嫁女兒要算娘家父母不動產應繼份。
臺北市:500萬元。
但下列土地,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認定者,不列入家庭之不動產計算:
1、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原住民保留地,或公共設施保留地及具公用地役關係之既成道路,或非都市土地之國土保安用地、生態保護用地、古蹟保存用地及墳墓用地。
2、祭祀公業解散後派下員由分割所得未產生經濟效益之土地。
丁、有工作能力者,不管有沒有工作,至少以最低工資17,280元計算。
依社會救助法第5-3條:本法所稱有工作能力,指16歲以上,未滿65歲,而無下列情事之一者:
一、25歲以下仍在國內就讀空中大學、高級中等以上進修學校、在職班、學分班、僅於夜間或假日上課、遠距教學以外之學校,致不能工作。
二、
1、身心障礙致不能工作或罹患嚴重傷、病,必須3個月以上之治療或療養致。
2、或獨自照顧特定身心障礙。
3、或罹患特定病症且不能自理生活之共同生活。
4、或受扶養親屬或獨自扶養6歲以下之直系血親卑親屬。
5、婦女懷胎6個月以上至分娩後2個月內不能工作。
2009-02-14 23:42:52 補充:
車子通常不計入家庭動產,因為其價值無法評估,同一廠牌同一年份出廠,有人當戰車開有人當計程車開,有人開一年沒事,有人開三個月撞車,而且車主與駕駛人不見得同一人,這些稅捐稽徵處或國稅局無法得知。
By Barb Cronin
at 2009-02-14T03:38
at 2009-02-14T03:38
By Mia
at 2009-02-13T18:45
at 2009-02-13T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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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Valerie
at 2009-02-10T00:00
at 2009-02-10T00:00
一直處於待業狀態
因為找不到工作
我沒有學歷
高中也只唸不到一學期就休學了
現在這個社會不需要我這樣沒有學歷的人
請問我這樣就真的能順利的認識女生嗎
By Skylar Davis
at 2009-02-10T00:00
at 2009-02-10T00:00
你們親戚欠人家龐大債務會想要幫他償還嗎?
By Belly
at 2009-02-10T00:00
at 2009-02-10T00:00
透過上電腦課程來考取證照,對謀職有實益的幫助嗎?
By Victoria
at 2009-02-10T00:00
at 2009-02-10T00:00
如果再去應徵會很尷尬吧?
By Emily
at 2009-02-10T00:00
at 2009-02-10T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