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到法院民事裁定,但是看不懂=="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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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由於債務人欠款不還..所以我於上上個月提出強制執行扣款債務人月薪1/3..之後強制執行裁定下來,我也跟對方公司人事部聯絡好..對方公司也已經同意每月扣債務人月薪1/3到我帳戶..但前兩天下班,收到法院的公文..上面寫的是民事裁定..內容如下:XX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9年度補字第3XX號原告XXX<~~原告反而變成我的債務人被告XXX<~~被告反而變成我==?上列當事人間執行異議之訴事件,原告起訴未據繳納裁判費,查本件訴訟標的價額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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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a avatarMia2010-07-27
簡單來說,這是債務人就執行案件提起異議之訴,不過因為他漏繳裁判費,所以法院通知他要補繳,不然逾期會駁回他的起訴。因此跟你沒關係,只是法院通知對方要補繳費用而已啦,不用擔心。2010-07-2506:57:23補充:按強制執行法第18條強制執行程序開始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停止執行。有回復原狀之聲請,或提起再審或異議之訴,或對於和解為繼續審判之請求,或提起宣告調解無效之訴、撤銷調解之訴,或對於許可強制執行之裁定提起抗告時,�
Sarah avatarSarah2010-07-26
你的債務人以你為被告提起異議之訴,法院向他收裁判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