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跟垃圾車發生擦撞了!!!!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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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Anonymous
at 2011-05-21T00:00

Table of Contents


5月12日
晚上大概九點多的時候,我阿財兄因為要出去吃東西
結果騎著他的戰鬥小銀去我們家後面的廟口吃東西
結果這時剛好下著大雨,於是阿財兄直接去頂好買個東西就回家了
結果行經小巷子的時候,跟橫向直行的一台大台垃圾車發生擦撞

圖片參考:http://imgcld.yimg.com/8/n/AE03933558/o/1011052101...

藍色部份是我家阿財兄騎的機車路線
黃色部份是對方開著垃圾車路線
擦撞了之後,那台垃圾車居然連停都沒有停,完全不知道有撞到人
繼續保持著飛快的速度,繼續前行。
我爸,連帶著機車一起倒地,機車連人還往前方滑行了大概3-5m
我爸則是左肩重摔著地,接著臉上帶著眼鏡,整個連左手也摩擦到地上
左腳整個壓在機車下方,導致左腳黑青瘀血,整個腫到不像話!
後來這時有一個好心的年輕小姐,和旁邊商家目睹了整個過程
那年輕小姐拿著衛生紙給我爸先擦臉
接著旁邊的商家有一位阿伯,把我爸攙扶起來,拿著椅子給我爸坐
後來那位年輕小姐拔腿往警察局,請警察快點去追那台垃圾車,後來被警察追到了
那位年輕人看到我爸之後,跟我說話,"可不可以不要送醫院,私下解決"
我爸當時痛的要死,就回他一句,"我都痛的要死了,怎麼可能不送醫院"
那位年輕人看到我爸之後,跟我說話,"可不可以不要送醫院,私下解決"
我爸當時痛的要死,就回他一句,"我都痛的要死了,怎麼可能不送醫院"

當時大約九點51分左右,阿財兄打電話給我,說他出車禍了
我那時候要去捷運站載妹妹回家。但心裡真是急的要死

後來到了醫院,我爸說,他的頸肩頰骨骨頭裂掉了,還有全身傷
我從到醫院都沒有看到對方,我爸說對方在警局
但對方到我跟我爸離開醫院之後,都沒有回來看過我爸

5/13

我一早去照了機車的照片!!



我爸晚上七點半到蘆洲集賢交通派出所去做筆錄

然後當天還是沒有一通關心的電話,或著是來看我爸


5/14

當天下午我忍不住打電話給我大弟
請我大弟打電話去關心一下
為什麼事到現在發生已經三天了
對方為什麼不聞不問,不理不踩
是不是要法院見,他們才肯出面來解決

後來對方開始急了,一直打電話給我弟
說約定5月15晚上七點要談和解


5/15

當天,我們到派出所去,約定好是晚上七點
對方卻又打電話來說,要晚半個小時
於是我們又像白痴的又等了半個小時

這時對方到了(案發人&他老闆),我們 坐下來談

我們針對了當時案發的情況說了一遍

對方的立場

因為垃圾車的噸位比較大,重量較重,於是撞到輕型的東西
不會有任何的感覺,而且車體本身就會搖晃。
如果他們是故意的,司機怎麼會繼續到下個收集垃圾的地方繼續工作呢?



我們的立場

當時我爸的時速只有30-40,因為在小巷子,不敢騎的太快
因為當時下著大雨,要經過巷子裡的小十字路口。
那時正要直行經過那個十字路口,因為橫向直行的垃圾一路開的很快
且經過十字路口沒有減速慢行,導致我爸煞車不急,撞到時速很快的垃圾車

我們希望對方先說出他們能理賠的金額
肇事者的老闆說,他們只願意負責機車的修理費和醫藥費
其餘的他們一概不負責任
然後還口中一直說,他們這樣算在道義中已經算是很仁至義盡了
然後還一直認為這整件事情是我爸的錯,不是他們的錯

後來我們有提到,車險的部份,對方說,叫保險公司來
他們會看監視錄影,來判是誰對誰錯,之後才會決定理賠金額
所以不一定對我們有利,(再一次說,這整件事情是我爸的錯)

我跟我大弟聽不下去了,就叫他問好保險公司再來跟我們談吧!

如果談不成,就法院見!


這是這三四天發生的事情,我做個記錄一下

大家看完有啥想法跟我說一下!!!
後來保險人員有打電話給我
說如果我爸要理賠的話,要有薪資有所
但我爸是補漁的,怎麼可能有薪資單呢!
我是想要問一下大家,要怎麼要求理賠比較好
還是直接上法院控告過失傷害啊????

Update:
to 葉大哥
我爸是對方的右方車,應該是我爸是幹道,對方是支道才對啊!
怎麼變成我爸是支道,因為我爬了許多文,好多都是這樣寫的啊!!!
所以我不不用理保險公司,直接提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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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erine avatar
By Catherine
at 2011-05-22T14:01
藍色部份是我家阿財兄騎的機車路線黃色部份是對方開著垃圾車路線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依序
A 指揮人員
B 號誌 ( 紅綠燈,閃黃閃紅 )
C 支道理讓主幹道先行 ( 慢、讓、倒三角形標示牌等等 )
D 少車道理讓多車道
E 轉彎車禮讓直行車
F 左方車禮讓右方車
所以要先用 C D 兩項先判別
如果無法判別才會改用 F 來判別
所以你要先去確定是否有 C D 的問題
擦撞了之後,那台垃圾車居然連停都沒有停,完全不知道有撞到人
繼續保持著飛快的速度,繼續前行。
第 185-4 條 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肇事,致人死傷而逃逸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據第 284 條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
金。
這部分應該可確定成立
重傷需要另外參照刑法第十條第四項 我爸,連帶著機車一起倒地,機車連人還往前方滑行了大概3-5m
我爸則是左肩重摔著地,接著臉上帶著眼鏡,整個連左手也摩擦到地上
左腳整個壓在機車下方,導致左腳黑青瘀血,整個腫到不像話!後來這時有一個好心的年輕小姐,和旁邊商家目睹了整個 過程
取得聯絡,必要時當證人
那年輕小姐拿著衛生紙給我爸先擦臉
接著旁邊的商家有一位阿伯,把我爸攙扶起來,拿著椅子給我爸坐
後來那位年輕小姐拔腿往警察局,請警察快點去追那台垃圾車,後來被警察追到了那位年輕人看到我爸之後,跟我說話,"可不可以不要送醫院,私下解決"
我爸當時痛的要死,就回他一句,"我都痛的要死了,怎麼可能不送醫院"
不論對錯都要先報警
傷者要先送醫院治療
當時大約九點51分左右,阿財兄打電話給我,說他出車禍了
我那時候要去捷運站載妹妹回家。但心裡真是急的要死

後來到了醫院,我爸說,他的頸肩頰骨骨頭裂掉了,還有全身傷
體傷醫療
可以先申請對方強制險
傷患的團保、勞 ( 漁 ) 保、商業保險 我從到醫院都沒有看到對方,我爸說對方在警局
但對方到我跟我爸離開醫院之後,都沒有回來看過我爸
5/13

我一早去照了機車的照片!!



我爸晚上七點半到蘆洲集賢交通派出所去做筆錄

然後當天還是沒有一通關心的電話,或著是來看我爸


5/14

當天下午我忍不住打電話給我大弟
請我大弟打電話去關心一下
為什麼事到現在發生已經三天了
對方為什麼不聞不問,不理不踩
是不是要法院見,他們才肯出面來解決
刑事提告事故六個月內提出
對方不理不睬,到時可以提出
所以先申請其他保險,解決醫療費用
等傷勢穩定 ( 滿一個月到五個月 )
在評估損失求償

後來對方開始急了,一直打電話給我弟
說約定5月15晚上七點要談和解

傷勢是否有後遺症或者機能障礙未知
先養傷,和解不急
養傷期間看對方是否持續關懷、探視

5/15

當天,我們到派出所去,約定好是晚上七點
對方卻又打電話來說,要晚半個小時
於是我們又像白痴的又等了半個小時

這時對方到了(案發人&他老闆),我們 坐下來談

我們針對了當時案發的情況說了一遍

對方的立場

因為垃圾車的噸位比較大,重量較重,於是撞到輕型的東西
不會有任何的感覺,而且車體本身就會搖晃。
如果他們是故意的,司機怎麼會繼續到下個收集垃圾的地方繼續工作呢?
致人成傷是事實



我們的立場

當時我爸的時速只有30-40,因為在小巷子,不敢騎的太快
因為當時下著大雨,要經過巷子裡的小十字路口。
那時正要直行經過那個十字路口,因為橫向直行的垃圾一路開的很快
且經過十字路口沒有減速慢行,導致我爸煞車不急,撞到時速很快的垃圾車
先看是否有 C D 問題
最後才用 F

我們希望對方先說出他們能理賠的金額
肇事者的老闆說,他們只願意負責機車的修理費和醫藥費
其餘的他們一概不負責任
然後還口中一直說,他們這樣算在道義中已經算是很仁至義盡了
然後還一直認為這整件事情是我爸的錯,不是他們的錯
先養傷
和解不急
養傷期間觀望對方是否持續關懷、探視

後來我們有提到,車險的部份,對方說,叫保險公司來
他們會看監視錄影,來判是誰對誰錯,之後才會決定理賠金額
所以不一定對我們有利,(再一次說,這整件事情是我爸的錯)
如果無 CD 問題
用 F 的話,對方為主因的機率很高

我跟我大弟聽不下去了,就叫他問好保險公司再來跟我們談吧!

如果談不成,就法院見!


這是這三四天發生的事情,我做個記錄一下

大家看完有啥想法跟我說一下!!!後來保險人員有打電話給我
說如果我爸要理賠的話,要有薪資有所
但我爸是補漁的,怎麼可能有薪資單呢!
年度報稅資料
是否有投保漁保
都沒有證明,可以要求以每月 17280 計算 ( 基本薪資 ) 我是想要問一下大家,要怎麼要求理賠比較好還是直接上法院控告過失傷害啊????
先養傷順便評估求償金額
實際損失有項目、金額認定問題
=
肇事逃逸
業務過失
雇主連帶賠償
應該沒有問題
和解書取得後要確定錢已經入帳在撤銷告訴
=
2011-05-21 22:31:03 補充:
車禍事故之後可以請求賠償的項目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5...
我買的強制險賠對方,我買的第三人責任險賠對方
我買的車體險賠償給我自己,如對方為肇事主因,我方保險公司會向對方追償
我方有第三人責任險、車體險者請於報案後聯絡我方保險公司出面協助
2011-05-21 22:31:13 補充:
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
其他車險相關 ( 這篇底下有收集了一些影片,有空不妨看看 )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
Catherine avatar
By Catherine
at 2011-05-24T21:02
對於你說ㄉ狀況...
有點太攏統...
無論車速...
撞擊點...
誰屬幹道...
我想任誰也不能斷然ㄉ說誰是誰非
唯有一點(肇逃可以肯定你門站上風)
但就我個人觀點....
雙方都有則任
只是誰得負ㄉ責任比重較多而以
即便你爸是幹道過馬路也得看看兩方來車吧
除非有紅綠燈
我沒別ㄉ意思...
我存屬就事論事...
我承遇過...
機車方光中醫膏藥....1星期要1-2萬...
這不是坑人是什麼
機車方黎田車殼單邊受損...
它去做全車考漆...這也是坑人...
機車方有保險理賠...又去伸請勞保理賠(上班途中)還有工司有公傷假
而對開車方又要工做損失
這不是趁機敲詐嗎
我只能說誰都無意發生這種事...誰也不是故意ㄉ
我只是假設...
誰日子比較好過誰就多負點責任
能和氣收場就別弄ㄉ烏煙幛氣...
就看雙方和解ㄉ誠意
Daph Bay avatar
By Daph Bay
at 2011-05-21T02:29
您的圖顯示
黃色為垃圾車自左往右行駛,您家阿財由下往上行駛,以此圖看來垃圾車為左方車,您方為右方車,如果事故處沒有號誌且無法判定支幹道時,對方的責任是比較重的。
其餘可依葉兄所述的方式處理,因為對方看來沒有什麼誠意負責。

只有匯款紀錄可要求對方還錢嗎?

Tristan Cohan avatar
By Tristan Cohan
at 2011-05-20T00:00
說起來真是慚愧..因我所謂的對方是自己的親大哥!!事情要從去年底談起..大哥因要參加去年某項比賽因而再北部開 ...

未來要進入的家庭環境,有單親的小姑...等

Kama avatar
By Kama
at 2011-05-20T00:00
我和男友交往六年,計畫這兩年內結婚。對方家庭背景:父母及妹妹和她女兒。我們都是在異鄉打拼的工作背景,�� ...

以後找工作的問題

Brianna avatar
By Brianna
at 2011-05-20T00:00
我是一個高職生
最近常在想以後要做什麼工作
我從以前就想當醫生或律師到現在都沒改變
我讀觀光科系可 ...

轉職力晶還是采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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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Kumar
at 2011-05-20T00:00
力晶和采鈺這兩間公司,以年終和福利、薪水來考量及工作量及產業別的未來發展趨勢,哪一間會比較好呢!?麻 ...

2010卡巴司基以偵測的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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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Madame
at 2011-05-20T00:00
我發現卡巴司基and#34;以偵測的威脅and#34;選項那的數字變多了!可是我去看詳細報告裡並沒有顯示!掃毒也沒有掃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