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狗咬到人,對方要求不合理的賠償 - 工作
By Madame
at 2015-05-28T00:00
at 2015-05-28T00:00
Table of Contents
月初的時候帶狗散步的時候
一個人突然從我後面經過,我專注在掃大便沒有發現
他經過走到我前面的時候就突然說狗怎麼亂咬人
狗雖然有牽繩,但是因為我當時專注在別的事情
只感覺到有點拉扯這樣
咬人過程完全沒有看到
狗狗是中大型犬約 22KG左右
當下我也表明馬上要帶他去醫院,醫療方面我也願意負責
不過他堅持要等警察來
所以都不讓我離開,因此我怕狗接近牠會再度攻擊
也無法察看當下的傷口如何
他只有大概跟我講一下是在屁股的地方
褲子是黑色的隔一段距離看不清楚
後來警察的意思是如果今天我願意賠償他也沒有特別意見的話
警察就不介入,是除非要提告還是備案幹麻的才需要
不過他今天因為有出勤還是會有個紀錄
他可以幫我們雙方交換資料後面如果有爭議的話再找他
不過警察說這樣子不算備案也不算見證
警察當下也沒有問的太詳細也沒有查看對方的傷口
警察離開之後我再度表明現在可以馬上跟他去看急診
他還是拒絕,說等下還有事情
他自行就醫之後再聯絡我
等到下午他都還沒來電,我打去給他的時候是他老婆接的
老婆說本人不方便接電話,還有說後來還是去掛急診了
沒有談的太多他只說要觀察傷口再看看
又過了幾天老婆來電,說要一個壓驚紅包,不過紅包跟賠償是無關的
所以之後相約給了他六百塊紅包
後來又等了一個多禮拜左右吧?
老婆來電說約出來談一下賠償的事情
醫療收據給我看加上回診前後不到兩千塊
另外有開一張醫師證明上面寫建議休養一週
也有給我看當初傷口的照片
還有染了一點血跡的襯衫跟被咬破的包包
不過關鍵應該是會破的最嚴重的褲子她說丟掉了
另外提到了他請假約十天一天工資1500
還有精神賠償
後來我跟她說這樣的要求我恐怕無法負擔,那可能看要不要直接走法律途徑
講完對方突然改口說精神賠償不用了,至少工作損失
後來我說我要跟家人討論一下就先各自回家了
希望大家給我點建議,我上限頂多能負擔到五千塊
多的真的沒有辦法
她要去報警我也只得欣然接受
一個人突然從我後面經過,我專注在掃大便沒有發現
他經過走到我前面的時候就突然說狗怎麼亂咬人
狗雖然有牽繩,但是因為我當時專注在別的事情
只感覺到有點拉扯這樣
咬人過程完全沒有看到
狗狗是中大型犬約 22KG左右
當下我也表明馬上要帶他去醫院,醫療方面我也願意負責
不過他堅持要等警察來
所以都不讓我離開,因此我怕狗接近牠會再度攻擊
也無法察看當下的傷口如何
他只有大概跟我講一下是在屁股的地方
褲子是黑色的隔一段距離看不清楚
後來警察的意思是如果今天我願意賠償他也沒有特別意見的話
警察就不介入,是除非要提告還是備案幹麻的才需要
不過他今天因為有出勤還是會有個紀錄
他可以幫我們雙方交換資料後面如果有爭議的話再找他
不過警察說這樣子不算備案也不算見證
警察當下也沒有問的太詳細也沒有查看對方的傷口
警察離開之後我再度表明現在可以馬上跟他去看急診
他還是拒絕,說等下還有事情
他自行就醫之後再聯絡我
等到下午他都還沒來電,我打去給他的時候是他老婆接的
老婆說本人不方便接電話,還有說後來還是去掛急診了
沒有談的太多他只說要觀察傷口再看看
又過了幾天老婆來電,說要一個壓驚紅包,不過紅包跟賠償是無關的
所以之後相約給了他六百塊紅包
後來又等了一個多禮拜左右吧?
老婆來電說約出來談一下賠償的事情
醫療收據給我看加上回診前後不到兩千塊
另外有開一張醫師證明上面寫建議休養一週
也有給我看當初傷口的照片
還有染了一點血跡的襯衫跟被咬破的包包
不過關鍵應該是會破的最嚴重的褲子她說丟掉了
另外提到了他請假約十天一天工資1500
還有精神賠償
後來我跟她說這樣的要求我恐怕無法負擔,那可能看要不要直接走法律途徑
講完對方突然改口說精神賠償不用了,至少工作損失
後來我說我要跟家人討論一下就先各自回家了
希望大家給我點建議,我上限頂多能負擔到五千塊
多的真的沒有辦法
她要去報警我也只得欣然接受
All Comments
By Candice
at 2015-05-30T08:31
at 2015-05-30T08:31
依版大所述,本案疑點甚多:
一、你有將狗隻用繩索牽在手裡,並不是放任狗隻到處亂跑,對方為何自己跑來被狗咬?
二、依版大所說的情形,由對方傷勢研判,一定經過狗隻大力撕咬,你並沒有聽到對方大聲哀叫。
三、對方如果是站立的話,那被咬的地方應該是在大腿以下,你的狗有高大像馬嗎?傷勢為何在屁股?
四、警察離開後,對方拒絕你送他就醫,實有違常裡?
五、你說要依法律途徑解決,對方馬上降低求償標準,是否心虛所致?
六、為何將關鍵證物,受損最嚴重的的褲子丟掉?
依上述六大疑點研判,不排除對方有造假之可能?
依民法第190條(動物占有人之責任)規定,動物加損害於他人者,由其占有人負損害賠償責任。但依動物之種類及性質,已為相當注意之管束,或縱為相當注意之管束而仍不免發生損害者,不在此限。
狗隻你是有用繩索牽在手裡,已為相當注意之管束,對方會被咬,應該是他自己跑來被咬的,依上述民法之規定,你已善盡管理之責任,基本上是不用負賠償責任的。
依上述之說明,你有很大空間跟對方斡旋的。對方若獅子大開口,堅持要上萬元之賠償,你可以考慮交給法官去判決。給你以下幾點建議:
一、先去確認對方傷勢造成之原因,是否由動物所咬傷的。
二、了解對方工作情形,一天工資實際所得。
三、對方所請求之賠償金額超過你的預期,你無法接受的話,你可以向地方調解委員會,提出調解申請。
四、如果調解仍無法成立的話,不妨交給法官去判決。
五、如果不幸走上訴訟程序,你可先向法官主張,你已善盡管理責任,依法不用賠償。法官不認同的話,就尊重法官的判決。
以上提供你參考
最後祝你能順利解決問題,一切順心如意
By Wallis
at 2015-05-29T07:18
at 2015-05-29T07:18
就要他提出請假證明
請多少天就多少錢吧!
By Ingrid
at 2015-05-30T11:17
at 2015-05-30T11:17
律師團隊經驗豐:經驗、熱忱、口碑 值得信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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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以法律途徑解決,可向律師提問
580法律網 http://www.law580.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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