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一而再的打我....我想訴請離婚 - 工作

Agnes avatar
By Agnes
at 2010-08-06T00:00

Table of Contents

結婚後他就一直賴在家不去工作
每天就是喝酒抽煙打電腦~搞網戀
為了維持這個小家庭~我小孩讓阿公阿嬤幫忙照顧
四~五年風裡來雨裡去的~到處打工~跟他說我好累了
我不要再過這樣的日子~苦口婆心的勸他想辦法去工作幫忙家計
他也只是口頭上的答應敷衍了事
趁一次回娘家回來偷偷離家出走
他本來就是個脾氣暴燥的人~他以前打自由搏擊練一身的功夫
他也知道怎樣輕鬆至人於死~怎樣打人驗不出傷
(因為以前常聽他抱怨對誰不滿時說的)
現在回去看小孩都很恐怖~每次要做好被打的心裡準備
每次回去都喊打喊殺的
為了看小孩一眼還是硬著頭皮去了
之前被打到全身瘀傷滿嘴巴血~我都沒去驗傷
我竟然蠢到因為他是自由搏擊手打我這樣已經是手下留情了
說給朋友聽每個人都罵我白癡~現在想想也真的是蠢到家
聽說他以前打他妹打到腦震盪住院(他自己說他爸媽他妹也親口對我說過)
嫁到他們家親眼看他跟他媽打架~打得家裡廚窗玻璃碎滿地
親眼看他跟他爸打架~喊打喊殺還跑進廚房拿刀
他真的很恐怖
昨天回去看小孩又被他打~
抓我頭髮摔我去撞牆~摔我倒地掐脖子掐到一度無法呼吸
說要段了我~這樣來回兩次
兩個小孩哭到癱軟跪地
他爸媽他三叔三個人都攔不住他那匹野獸
他爸說沒辦法叫我先離開現場~不然真不知他接下來會做什麼
我有去驗傷~只驗出一些皮外挫傷跟脖子上的掐痕後腦勺腫一包
晚上睡覺要雙手捧著頭才能睡到枕頭上
想到他對我的傷害~從晚上一直哭到早上六點才睡著~真的一點都不誇張
我不知道這些傷可不可以訴訟離婚
但今天全身都好痛~真想去醫院用護頸~真正的體會到連呼吸都痛
我想去驗傷~可聽說內傷驗不出來......
訴訟離婚是要先去轄區派出所報案警察送案件到法院
還是直接去法院訴求離婚~哪一種方式可以不要跟他碰面
也有去備案~警察問我要不要告他或者是報案~我沒有報案也沒有告他
因為我怕他知道我報案下次碰面我就沒命了
有一次被他打我躲房間打110警察來敲門他就掐住我脖子按到牆壁上
說我敢去開門或者是出聲就要掐死我~其實被他那樣掐住根本也無法出聲
在此拜託個位幫幫我
謝謝!!
已更新項目:
回1樓:我現在是一個人住在外面的,昨晚我去警局警察說我
住外面沒辦法申請家暴~還是說申請到家暴對我來說也沒什
麼用處,至於小孩...我當然很想要每一天都跟他們在一起,
但我是一個外籍新娘,當初戀愛嫁給他沒有聘禮沒有婚晏跟他過來的,無親無戚無依無靠,我養不起呀,小孩跟著阿公阿嬤會比跟我好,阿公阿嬤很疼愛他們經濟也許可,謝謝你提供給我的那些資料.
回2樓:thanks
回3樓:被抓頭髮摔去撞牆又掐喉嚨哪還有清醒的空間去想怎麼回擊,當然就像你說的那樣手亂抓了,不過還是很謝謝你啦
2 個已更新項目:
請問4樓~你所謂的老實人是靠老婆賺錢養家糊口自己好吃懶做賴在家成天打電腦搞網戀的男人嗎?請問這世界上有幾個女人要嫁這樣的老實人?
5樓的朋友謝謝你提供的資料,真的很感謝
6樓的朋友你想太多啦,我們是先辦理結婚後有小孩的.
回7樓:感激不盡,不過他都沒去工作要求贍養費也拿不到半毛錢吧?自己都靠別人在養的人.....
8樓:謝謝你
9樓~謝謝你喔
3 個已更新項目:
請問10樓的朋友,所謂的3張驗傷單是要去3家醫院驗傷嗎?
我是外籍新娘沒錯,但我不是喜歡嫁來台灣的外籍新娘之一,對於所有外籍新娘的事也是來台後幾年才慢慢知道的,他去我們那工作好幾年我們自由戀愛在一起相處兩年才論及婚嫁的,一開始也不知道他是台灣人,對台灣所有事物及外籍新娘的事一無所知阿,我周邊沒有親戚朋友或同學嫁來台灣.
回11...謝謝你
回12...謝謝
回13..謝謝

All Comments

Charlie avatar
By Charlie
at 2010-08-06T22:32
訴請離婚有很多地方能協助妳的!
社會局也會介入調查!
重點是不要再受到任何傷害保護好自己!
這種男人.............
妳要勇敢跳出來指證他所做得一切對妳對小孩絕對有幫助!
假設需要訴請離婚的話找不到資源在歡迎至我部落格留言
我會協助妳的!
專替人排解處理困難麻煩糾紛之事!!!
Frederica avatar
By Frederica
at 2010-08-06T23:07
建議你到派出所備案並申請家報法令~記得去驗傷~再由法院判離婚讓法官親自幫你處理對你比較有保障
2010-08-09 03:14:30 補充:
家暴令依出現對方如果依然打你你可以直接上訴要求離婚~如果再家報令這段時間他騷擾你或揚言要對你有不利的語言~可以請你們那裡的管區過去幫你處理~只要他超過對你施暴三次以上他必須坐牢~重則服牢清者以五萬交保~
為了你自身的安全建議你報案後直 接申請家報令~~雖然家報令只有一年的時 間如果一年的時 間他為改善你可以繼續申請~長期下來由法官親自判離婚{當法院判離婚時 他可以不用審理案件直 接判離婚}
Ingrid avatar
By Ingrid
at 2010-08-06T03:47
收集多次的驗傷證明單 , 向法院提告離婚訴求便可成立.
Rosalind avatar
By Rosalind
at 2010-08-06T19:35
妳這老公很難纏妳住ㄉ地方不要讓老公跟小孩知道先保護自己然後告他傷害跟保護令住那都可申請保護令只要有住址還有跟社工聯絡告知目前狀況也可以問看如果要帶小孩出來有那些補助順便申請離婚只是要半年柴會開庭遇到ㄌ就想看要'怎 麼那傷害少一點為ㄌ小孩心狠一點不能心軟要不然就白做ㄉ如果不小心又被打叫警察把他抓去關打官司也較有贏面保護令需要一起出庭不想看到他跟社工講他們會想辦法小孩妳就忍一忍要不就公婆帶出來給妳看但是妳要確定公婆站妳這邊根據我ㄉ看法他兒子在怎麼壞還是他兒子不要告訴他們妳要怎麼做只要表現想孩子就好這條路很難走但要間持妳在回去只是一直被打小孩很可憐為ㄌ小孩站出來試一試加油囉台灣目前還沒有單親是餓死
Una avatar
By Una
at 2010-08-06T15:01
怎麽又是一個被打的女人。。。建議你馬上去家扶中心,他們可以幫你。
被打一定要馬上去騐傷,只要你的身體有任何一處有瘀血就可以了,可是由於臺灣的法律都是在保護暴力者,所以一張騐傷單是沒有用的,法官會叫你回家考慮,不要衝動,所以一定要至少有3張以上的騐傷單才能快點離婚。小孩的監護權也比較容易拿到(因爲對方有暴力傾向)
只要他再打你,一定要馬上報警,警察來的時候要大聲呼救,然後當場請求警察的保護,他們就會馬上安排你去中途之家,吃住都不用錢,一直到你安頓下來。
家伕中心也有免費律師是可以詢問,離婚官司是大概5万元,借錢都要把這個婚給離了。
不要再怨恨的圈圈裏想太多,想他是怎麽欺負你都是沒用的事,唯一的方法是鼓起勇氣離婚,把頭腦理清楚,看要怎麽做,然後重新開始新的生活,那才是一個負責的媽媽。想想你的小孩吧。
可是想問你一個問題,爲什麽你們那麽喜歡嫁來臺灣?都沒聼別人說過很多的外籍新娘在臺灣被家暴或是當奴隸使喚嗎?
韓國尤其是更嚴重呢。下次要小心啊,
2010-08-08 16:16:05 補充:
騐傷單最好是中大型一點的醫院騐,因爲他們都可以馬上開出証明給你,可是一張要1500元。
去不一樣的醫院沒什麽重要,誰會知道什麽時候被打,在什麽地方。
不過最好發生的時候要記錄下來,有人証更好。申請保護令都是太慢了,像臺灣這樣的保護速度,人早被打死了。
先離開到安全的地方才是上策,然後馬上申請家暴離婚比較快又安全。
有律師的話,你根本就不用出面開庭,可能法官要你出面然後會跟你說在法院他不敢亂來,如果是這樣,你就委託律師告訴法官,法庭内他不敢,可是法庭外你能保證我的安全嗎?
Oliver avatar
By Oliver
at 2010-08-08T18:31
你這樣ㄉ日子 要辛苦ㄌ
你老公真ㄉ很過分
建議你找專業徵信
蒐集他對你家暴ㄉ證據
然後訴請離婚
本身從事徵信多年
幫很多人解決問題
你也可以先諮詢
歡迎來信聊聊
幫你想辦法
祝你順心
Selena avatar
By Selena
at 2010-08-09T13:37
民事保護令
第十一條 由被害人之住居所地、相對人之住居所地或家庭暴力發生地之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 應以書面為之。
前項聲請得不記載聲請人或被害人之住居所,僅記載其送達處所。
法院為定管轄權,得調查被害人之住居所。經聲請人或被害人要求保密被害人之住居所,法院應以秘密方式訊問,將該筆錄及相關資料密封,並禁止閱覽。
法院得依職權調查證據,必要時得隔別訊問。
前項隔別訊問,必要時得依聲請或依職權在法庭外為之,或採有聲音及影像相互傳送之科技設備或其他適當隔離措施。
被害人得於審理時,聲請其親屬或個案輔導之社工人員、心理師陪同被害人在場,並得陳述意見。
保護令事件之審理不公開。
保護令事件不得進行調解或和解。
法院受理保護令之聲請後,應即行審理程序,不得以當事人間有其他案件偵查或訴訟繫屬為由,延緩核發保護令。
罰則
第六十一條  違反法院依第十四條第一項、第十六條第三項所為之下列裁定者,為本法所稱違反保護令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禁止實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
三、遷出住居所。
四、遠離住居所、工作場所、學校或其他特定場所。
五、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
第六十二條  違反第五十條第一項規定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但醫事人員為避免被害人身體緊急危難而違反者,不罰。
違反第五十二條規定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
第六十三條  違反第五十一條第三款規定,經勸阻不聽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2010-08-06 13:29:42 補充:
如何申請保護令
◎被害人、檢察官、警察機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均可申請保護令。
◎被害人為未成年人、身心障礙者或因故難以委任代理人者,其法定代理人、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得為其向法院申請,但緊急性暫時保護令被害人並不能擔任申請人。
◎只有緊急暫時保護令由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向法院申請,最快在四小時內核發。
2010-08-06 13:29:52 補充:
一、聲請緊急性暫時保護令,由檢察官、警察機關或直轄市、縣(市)主管 機關,以言詞、書面或電信傳真方式向法院聲請。
二、聲請一般性暫時保護令應填具「民事(一般性)暫時保護令聲請書狀」, 向被害人之住居所地、相對人之住居所地或家庭暴力發生地之法院聲請。
三、聲請通常保護令應填具「民事通常護令聲請書狀」,向被害人之住居所 地、相對人之住居所地或家庭暴力發生地之法院聲請。
2010-08-06 13:30:47 補充:
● 被配偶毆打或精神虐待
別害怕!首先,他毆打妳,在刑事上可能構成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的普通傷害罪、或者刑法第二百七十八條的重傷罪。其次,在民事上,他已對妳的身體權造成侵害,妳亦可對他提出損害賠償的訴訟,要求他負擔妳被毆打後在財產上與精神上所遭受的損害賠償。另外,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妳還可向法院聲請保護令,讓他不能接近妳。最後,妳還可以根據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向法院訴請離婚。要採取上述種種法律行動之前,切記蒐集證據是件至關要緊的事,包括被打後的驗傷單、他毆打、辱罵妳時的人證、物證(如紙條、錄音帶)。
2010-08-06 13:31:08 補充:
● 如何不讓施暴者靠近?
過去女人被丈夫打,女人只能離家出走。現在有了「保護令」的制度,女人可以藉著公權力的伸張,而讓施暴者不接近妳。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令分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二種,暫時保護令又可分成一般性暫時保護令與緊急性暫時保護令。違反保護令罪並非告訴乃論,而是公訴罪。刑度和普通傷害罪一樣,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2010-08-06 13:32:16 補充:
●犯家庭暴力罪或違反保護令罪而受緩刑之宣告者 在緩刑期內應付保護管束。
法院為前項緩刑宣告時,得命被告於付緩刑保護管束期間內,遵守下列一款或數款事項:
一、禁止實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對被害人為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
三、遷出被害人之住居所。
四、遠離下列場所特定距離:被害人之住居所、學校、工作場所或其他被害人或其特定家庭成員經常出入之特定場所。
五、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
六、其他保護被害人或其特定家庭成員安全之事項。
法院依前項第五款規定,命被告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前,得準用第十四條第二項規定。
2010-08-06 13:35:05 補充:
我查了一些資料,勸你趕快報警或打113
再這樣下去不是辦法
我以前也是這種家庭的小孩
當媽媽的真的很辛苦..
這種情況下 先跑在說
向行政單位求助
http://www.tw-angel.com.tw/index.html 這網站應該對妳很有幫助
不要怕 保護令下去 他動不到妳的 加油!
Steve avatar
By Steve
at 2010-08-09T22:10
『打自由搏擊練一身的功夫,他也知道怎樣輕鬆至人於死~怎樣打人驗不出傷』
這叫做笑死人了,姑且不論輕鬆至人於死,你隨便拿一把刀都能致人於死,不是嗎?要打人驗不出傷?光就個性,就不可能傳給他了,更別提現代科技進步,要打到讓人驗不出來太困難了。
內傷一定驗得出來,請去做一些體內的檢查,比如x光啦等等,以你描述,他的程度大約只能算是廢物等級而已。
你必須先去驗傷,並向社會局的人詢問家暴的處理程序,而不是離婚,等家暴的處理程序ok之後,再來做離婚的準備
被他掐住脖子時,請用手指,朝他的脖子凹陷處刺下去,假如他很強壯的話,請用力一點,許多人常無意識抓對方的手臂,這是錯誤的動作。
假如你還有力氣的話,請握拳打他的喉結。
或用手指(請用二隻手指,一般是食中二指,這樣力量才足)刺其胸口下方一寸,速度要快,也就是我們人體胸骨保護之處的下方一點點,也就是剛好沒保護的地方。
假如他還會反擊的話,再說,我再教你。
2010-08-06 12:59:30 補充:
對了,被刺當下,他會嚇一跳,記得把握當下,用膝蓋撞他的面門,最好是對準他的鼻子撞下去。
2010-08-07 20:49:04 補充:
被抓頭髮撞牆時,可以如我所說刺他胸口之處,若狠一點的話,刺的同時,腳頓地,用上腰力轉身,再加上他的前衝之力,我不信他不會中內傷。
我知當時會幾無意識,不過可在意識喪失之前的瞬間,反擊,也許我是從小習武,所以這對我而言,像吃飯一樣簡單,早在國小就被我練進反射神經之內了,而我國中時遇到跟你類似的情況,隨手就把那傢伙打飛出去,當然我有控制力道和勁道,所以他沒受什麼傷,倒是嚇到不敢再惹我。
所以建議你,若你能學一下武術的話,會更好,可惜在下身在網路的另一端,無法幫上你的忙,不然這種仗恃武功之輩,以我之見,死不足惜,我會讓他終身不得隨意動武,而且全身無法太用力,讓他活得窩囊無比,比死還痛苦。
2010-08-07 20:49:18 補充:
既然小孩在對方那邊比較好,那雖心有不捨,也只好放手。
現在就算你無法申請家暴,至少因為對方常常傷害你(收集一些驗傷單),可以試著申請保護令看看。
2010-08-07 20:51:00 補充:
驗傷單不一定需要三家不同的醫院,只要不同的時間所造成的傷害就可以了。
Catherine avatar
By Catherine
at 2010-08-09T02:09
去告吧 走法律程序 藥不擬就申請保護令
他只要再打你一次他可能就被帶去了
你去申請吧 你也可以上法院控訴
你就說妳老公會打你 你說想訴請離婚
但教你小孩出來證明 肯定他沒權利了
但法律要盡快幫你速離婚 結案時一定要是離婚的
如果再拖下去你家人跟你ㄉ小孩 都會很慘
快去申請保護令啊 教你家人跟你去都說要去申請保護令蛤
快去吧 你現在這樣只能走法律了!!!
希望法律判決可以讓你過好一點不用再受他ㄉ威脅
那種痛苦了 !!!! 為你家人跟小孩爭取吧 現在就看你了!!
Zora avatar
By Zora
at 2010-08-06T22:53
我想你的問題詢問一下家暴防治中心會比較好唷.但我還是覺得你應該驗傷報警
申請保護令,然後上法院訴請離婚比較妥當.順便小孩的監護權我想法院應該會判給你,因為妳先生沒工作沒經濟能力所以扶養能力不足的。難為你了,打女人的男人最無恥了,願你過程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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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uren avatar
By Lauren
at 2010-08-06T17:51
妳好~~
看完妳的發文 真的為妳感到心疼
這樣的男人是豬狗不如(打女人)
對付他不需客氣 因為他就是吃定妳不敢反擊
我建議妳 先驗傷然後申請保護令
要看小孩都請警察陪同
然後以家暴申告法院判決離婚
裁判離婚
(原文照錄)民法第1052條: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一、重婚。
二、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
三、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
四、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 方為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
七、有不治之惡疾。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
等收到判決同意書即可至戶政辦理離婚手續
是單方面就可以去辦的 不需要遇到他
判決離婚:由當事人之一方到場辦理,攜帶法院判決及確定證明書、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印章、二個月內二吋相片三張。(並提供另一方之資料以便通報)。
判決離婚成立後 妳可以要求贍養費 小孩監護權 教育費....等
然後就不要再和那廢人連絡了
以上 希望可以幫到妳 有問題來信問我喔
祝順心~~

大學就學貸款和各項補助獎學金問題

Anthony avatar
By Anthony
at 2010-08-06T00:00
今年要上大學是私立的很貴要申請就學貸款可是我沒有申請過也不懂可以告訴我流程和一些辦理過程之類的嗎請問 ...

88節該送爸爸什麼?

Charlie avatar
By Charlie
at 2010-08-06T00:00
我的父親、不愛穿新衣、不喜歡高級用品、最大樂趣買三不五時買個100元樂透跟抽菸..........如遇妻小、花大錢買�� ...

女生兩手掌紋亂且深

Robert avatar
By Robert
at 2010-08-06T00:00
我的掌紋兩隻手都很亂,而且線很明顯..對照掌紋書都看不出所以然..請問誰可以幫我解答.

牙醫和三商巧福我該選哪個工作?

John avatar
By John
at 2010-08-06T00:00
我已經在三商巧福做了差不多超過三個月的時間可是最近有牙醫師問我要不要過去當助理時薪比三商巧福的高~and#3 ...

請幫幫她!!!如何申請社會補助?

Thomas avatar
By Thomas
at 2010-08-06T00:00
她是一位已領有身分證的外籍配偶!老公去世,孩子一歲多發燒導致腦膜炎,併發視力及腦力受損,領有中度殘障手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