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污賴偷東西?我該怎麼做?毀謗!? - 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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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是這樣的:我原本在一間全家打工後來換老闆了新的老闆把我調去別間店不過還是她的店﹝她一共有3間店﹞後來做的很不愉快只做了3天就沒做了第4天我給她翹班後來格幾天之後我去找我以前的同事她說老闆說你偷她東西要在全省的全家7-11做黑點以後你去應徵都不會錄取結果他把偷東西的事情一直傳一直傳從彰化市傳到員林還在傳可是我卻沒有偷那我該怎麼做?我才17歲不想留下一個黑點麻煩大家幫幫我謝謝!!...Show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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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 avatarJack2008-03-21
看他是如何傳啦~~如果沒有證據又到處放話說你是小偷的話,已經有誹謗的嫌疑了,6個月內可以提出告訴。如果你真的沒偷,建議你先跟老闆溝通,如果再沒辦法,可以發存證信函警告老闆,如果老闆再四處散布你偷東西的消息,蒐證後直接告他妨害名譽啦,還可以請求民事賠償喔(民事部分等刑事訴訟起訴後再附帶請求,可以免裁判費),記得要蒐證,上法院才能舉證。
Bennie avatarBennie2008-03-18
先找你原老闆談這件事,問他指控你偷東西根據為何?把事情跟他說清楚,當然,記得錄音,或是請你朋友一同前往,更明確一點可前往警局報案,請員警協同處理。如果是無端指控,則你原老闆已構成刑法第310條之誹謗罪,自可依法向法院提出刑事告訴,及民事損害賠償回復名譽等。
Quintina avatarQuintina2008-03-18
或許你翹班的時候剛好有東西不見所以他才這樣說吧?簡單阿,把有掉東西那間電的監視器影像調出來看阿該不會你們的監視錄影機是開好玩的其實沒在錄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