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告他什麼罪.除了傷還罪.還有別的嗎.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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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被對方打傷頭部.縫ㄌ20幾針.請問我可以告他什麼罪.還有額頭留ㄌ一到4公分ㄉ疤痕.2我如何求償.可以求償什麼費用.3我該請律師嗎.請問律師費用怎ㄇ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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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ah avatarDinah2010-10-28
刑法第277條(普通傷害罪)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民法第184條(獨立侵權行為之責任)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你被對方打傷頭部,縫ㄌ20幾針,還有額頭留ㄌ一到4公分ㄉ疤痕.你可依上述之法條報警或向法院地��
Andrew avatarAndrew2010-10-29
您好原則上你可以告他傷害罪但是如果他有置你於死地的想法(可從下手次數及力道判斷)還可提出殺人未遂你要求償可以等到檢察官將對方起訴後提出附帶民事賠償除醫藥費外還可以請求精神損害及一切因該傷支出的費用至於是否請律師需看你有無能力自己處理這件事費用部分約五萬有問題來信或到部落格留言
Linda avatarLinda2010-10-29
嗯~~~這應該算刑事罪名吧~~~找警察及檢察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