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離職可是雇主確不讓我走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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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當初我在此公司上班有簽一份約聘切結書,上面有一條規訂,若離職時依照"離職申請單"上規訂申請離職手續,否則公司有權不發放薪資。離職申請單上面的規訂是"需於30天前提出離職申請",但重點是我在當初並沒看到此份離職申請文件,沒有想到會有這樣的條文。我已於十天前提出離職,但雇主不讓我離開,請問我可以時間到就離開嗎,還是要寄一份存證信函寄到公司,若在那份約聘書上簽名,這個合約算數嗎。我的職務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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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07-08-01
你的功課做得很好,我僅能講一些老板可能會用到的手段1.慎防他以行政手段,技術性達成他的目的:例如:藉由不批你離職單,作為你離職手續不完備的藉口,扣住你薪水。2.若你不上班超過3天,他就發個公告開除你,然後在你回去辦離職時百般刁難。3.我的建議:3.1領薪水以後再走(損失可以最小),而且一定要託人幫你辦離職。3.2跟他談:在未來一段時間請假的可行性。3.3感覺上你不是第一個碰上這種情況的人,問問同事,前人怎麼辦。3.4總之,我
Ethan avatarEthan2007-08-04
不用管他就依法10天前書面+口頭預告離職他如果敢扣你薪水..呵呵那就可以告~~死~~他~~注意喔你的公司的規定不可以牴觸勞基法止可以優於勞基法...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