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過戶問題及申請低收入戶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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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伯父想把名下的房屋(房屋是跟我爸共有,一人一半),過戶給我哥(因為大伯沒娶妻生子),該如何辨理?有那些方法可節稅?
另親伯父想申請低收入戶(無法工作,領殘障津貼,也無收入),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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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derica avatarFrederica2014-11-18
簡答如下:
可用贈與或買賣方式移轉至哥哥名下,贈與之好處在於不需有價金之支付,且若控制贈與金額在220萬元以內的話,也不會有贈與稅的支出,缺點在於土增稅只能用一般稅率。
買賣之最大好處則在於土增稅有機會使用自用稅率,
因節稅規劃還是需要了解全部的資料才能做出完善的處理,所以建議妳可以找專業地政士幫妳處理。
仲偉記帳士地政士事務所
地政士:簡思正(0939741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