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利、權
所有人幾乎都為了這三件事在奮鬥:
名:當藝人、選總統、搞東搞西搞到自甘墮落以台灣是中國一省的名義參選YOUNGO......
都是為了要出名。
利:當詐騙集團、公務員貪污、賣淫、賣毒品......
還不就為了錢?
權:拚了命想選總統、選立委、選市長、選里長,在公司拚升遷......
為了有更多的權力可以統治更多人/決定更多事。
如果你有才華、夠偉大,就算沒錢沒權也能變得有名。
如果你有權勢,名利雙收輕而易舉。
如果你有錢,花點小錢就能靠炒作出名。
所謂的菁英怎麼定義?我想能拿到千分之一的排名就很強大了吧。
GOOGLE自己的名字能找到超過五萬筆資料應該就夠有名了;
在台灣排名前一千大富豪應該也算有錢了吧?
能當個地方首長或是地方民代,甚至當個黑道堂主底下有一兩千人,勉強算有權力囉~
但是,台灣就這麼個小小島,世界還很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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