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拿不到薪水 - 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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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懇請幫忙!!!!!我在一個火鍋店(連鎖店)做假日班做了兩天假日覺得不適合星期三的時候打電話告知說要離職並請他們給我那兩天的薪水結果星期五的時候店長打電話跟我說他們要發薪水的話試用期一定要做滿七天才有(我們只是口頭說過,而且我也不記得他有說)所以要我去做兩三個小時都好,補滿七天才會給我錢我星期五面試但因為它有新進正職員工要來不過不確定他會來嗎所以要我星期六還是早起準備隨時上班(九點開始)他九點打給我,我九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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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ck avatarJack2011-04-03
只要有工作事實就要給付薪資.不管有沒有約定7日就算你寫ㄌ保證書都無效.因為不能牴觸勞基法.再來勞資協調會議並不需要打官司請律師.除非協調不成立.他甘願被罰錢.然後你才需要去打民事的官司.但是因為他都已經被罰ㄌ錢.所以他一定敗訴.所有官司的費用也要由他承擔.再來請律師可以申請免費的律師.所以你不用在去跟他要薪水.直接到勞工局勞資關係科申訴.專人會幫你解決問題.
Ivy avatarIvy2011-04-06
瞭解一次、多一次的保障。尋找八大行業工作。必須謹慎小心一點。小巴常說:保險跟冒險只差一個字,意義卻是大不同!一通電話、一次詢問。都是為自己的著想。
Edith avatarEdith2011-04-02
勞工受雇主之僱用,既使只工作一小時,雇主也得給付工資依勞基法第2條對於勞工之定義「一、勞工:謂受雇主僱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工資沒有什麼臨時工、正職、非正職、工讀、試用工、契約工這麼多分類的啦!全部都是勞基法第2條定義的勞工就對了勞基法沒有任何條文規定勞工到職必須工作滿七天才能領薪民法規定僱用人必須按受僱人所提供的勞務給付對價報酬所以,你可以向當地縣政府提出申訴請求查辦...Showmore
Megan avatarMegan2011-04-05
勞基法沒有試用七天才給薪的規定只要有工作不管幾天都必須要給薪水你可以告訴老闆雇主這樣就是違反勞基法第26還是27條規定(其中一條)你告訴他如果老闆不付薪水你要去縣政府申訴一定可以拿到薪水如果公司強硬不給付你還可以向縣政府檢舉他違反勞基法不給付工資如果她沒有幫你投保勞健保光這兩樣縣政府就可以罰你的雇主一萬二千以上你可以挑明跟你的雇主說如果不付薪水就檢舉而且要去申訴...Showmore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11-04-03
他有講不是沒講試用期要滿7天才有薪水拿我之前的公司也是這樣子約定的為什麼要有試用期7天才能拿薪水就是怕遇到有些做了覺得不適合的員工剛教完又要馬上走老闆就會吃虧你就把她做滿7天就好了呀為了這一點錢還要牽動要法律之類的到時候請律師都不夠了...Show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