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遭遇問題(10點) - 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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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次打工是高中到飲料店打工快一個禮拜因為家裡爺爺奶奶無法照顧叔叔的小孩,所以辭職回家顧小孩沒有領到薪水前陣子搬家,不想再拿家裡的錢想自己貼補家用,找了一家網咖打工大夜第一天去的時候先清點貨物中班的同事教我如何收桌,怎麼掃地刮地之後告訴我要負責哪裡到哪裡一個人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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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ianna avatarBrianna2010-05-28
正常來說有做有薪水做一天算一天都有薪水的,像你飲料店的工作已長達一個星期照理多雇主應該發薪水給妳,你可以跟他要妳的薪資,網咖那份工作爭議很大,因為妳才做兩天,正常來講是有的,但是一般都會要求做七天以上才發薪資,所以網咖的薪水你就認命不要拿了吧!  我可以再下一個工作�
Jacky avatarJacky2010-05-29
基本上有工作就應該要給薪資,下次找工作眼睛可要多睜大一點了喔!不然吃了悶虧真的很難受,你要做日領的話,只能去找日領的工作,一般不是以時薪計算就是以月計算。
Oscar avatarOscar2010-05-29
勞基法規定無論是臨時工還是適用期間都要予付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