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購加盟店選擇權 - 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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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7908312008 (10tiugh)》之銘言:
: 具有承購加盟店選擇權之特許權合約,
: 於簽約時授權公司可合理預期未來將行使承購權,
: 試問授權公司應將收到之原始權利金
: (a)認列收入
: (b)認列負債,並於特許權授與期間攤銷為收入
: (c)認列負債,並於行使承購權時沖銷負債認列收入
: (d)認列為負債,並於行使承購權時沖銷負債以減少購買加盟店之成本
: 答案是D
: 請問C為什麼不對 又C跟D的差異?

嗨! 你好~ 我們先假設,遞延權利金收入100、合約規定購回加盟店價格200

(C) 這個選項我們先來做個分錄

遞延權利金收入 100 遞延權利金收入 100
權利金收入 100 有關資產 200
===》合併 現金 200
有關資產 200 權利金收入 100
現金 200

(D) 再來是第四個選項的分錄

遞延權利金收入 100
有關資產 100
現金 200

比較上述兩者,可發現下列幾點問題:

若用C選項:

購買回加盟店還可以增加你財報上的收入這也太好康了吧!

哪一個企業會因為買資產而"同時"有收入的?

講白一點就是你花錢但卻賺錢!! 顯然不合理。

再者,當初簽約合約上一定有寫明未來會購回加盟店或賣回加盟店,

此時的加盟金就好比你去租房子給房東的押金一樣(未來退租時會退回),

等到公司購回加盟店時,講好聽一點說要拿更多的錢 本例:200元購回

跟你買回加盟店,實際上那200元有一部份就是你當初付的錢 (當初付100元),

所以說 "此種型式" 之遞延權利金收入,要做為實際收入顯然也非常之不合理。

可以想像成,我把我之前從你那邊拿到的錢退給你然後我還可以認列收入!?

很明顯的邏輯不通。

所以選擇D才會符合正確的概念,

一來避免資產和本期淨利虛增,二來不違反收益實現原則。

以上是比較白話的解釋,難免有疏漏或不詳盡的地方。

你可以去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的網站查詢財會準則公報,會比較詳實。

以上回答,有錯還請各位先進更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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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ara avatarCara2011-12-31
我有個疑問本題是說授權公司未來要行使承購權嗎?我原
Olive avatarOlive2012-01-03
本以為是授權公司要讓買方將可以行使承購權
Dorothy avatarDorothy2012-01-08
你的意思應該是指授權公司把加盟店賣給買方 然後將來
Lydia avatarLydia2012-01-11
又自己買回(有點像售後買回) 但是一開始拿到的原始權
Ina avatarIna2012-01-14
利金應該是屬於加盟金的收入吧 應該不是購買家加盟店
Irma avatarIrma2012-01-18
的收入吧??
Poppy avatarPoppy2012-01-23
講的太棒了 廢話一點都不多 我了解了!謝啦~我的鳳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