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單位被偷轉,以至年資不足 - 職場

Table of Contents

原本明天要開協調會的

但這週末前老闆開了一個我能接受的
「和解費用」,所以明天前老闆也不會派人來開會

唯一條件是:我簽好和解書,把照片傳給他,會計就會把錢轉給我

其實並不擔心前老闆不給,而是這錢入袋才安心,請問大家,這方面有什麼自保的方法嗎?

另外,我會向調解人說明我的顧慮,他已經知道勞資雙方有和解共識

謝謝

※ 引述《liar5566 (我只是她的寢具)》之銘言:
: 事件細節請閱前文…
: 懶人包如下:
: 1.原po再A公司服務約14個月
: 2.A公司在未讓原po知悉的情況下將勞健保轉至B公司
: 3.A公司"資遣"原po,但未給予資遣費
: 4.A公司長期低保勞健保,並稱這樣繳稅可以少繳
: 上週原po前往當地勞工局申請協調
: 剛剛稍早,原po收到a公司朋友的訊息
: 大意如下:
: "你缺錢也不能這樣搞
: 這樣子還有哪些公司敢用你
: 雖然我也討厭boss,但是最後你會連朋友都沒有"
: 好吧,就當原po討拍
: 人情一邊、事情一邊,認為原po錯的就噓吧
: 為了人情吞下去才是對?爭個權益就該理所當然被業界黑?
: 反正做人已經做到不想解釋的地步了…
: 謝謝版上給我建議的板友,真心感謝!

--

All Comments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3-04-26
和解到協調會去完成吧,這樣才有第三方公證人為證
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3-04-29
不把事情搞大,他只要應付你,事情搞大了他要應付全公司
Gary avatarGary2013-05-02
而且也不是每個離職的都會像你一樣去勞工局申訴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3-05-06
和解書上註明和解金額啊!
Enid avatarEnid2013-05-08
以前遇過一個案例:和解金無法用以申請失業給付
Doris avatarDoris2013-05-13
我會建議怎樣都要寫成"資遣費"較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