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前輩好
在下遇到個刑法問題想請教大家
在學刑法殺人未遂時
都知道甲拿槍瞄準乙想擊斃之
這個瞄準行為就構成著手
但對於拿刀殺人的著手判斷 好像比較少人討論
是拿出刀的當下嗎?
還是拿刀走向乙的當下?
不知這邊的密切關聯要如何認定
另外突發奇想又想到個問題
今天如果甲拿刀要殺乙
但拿刀走向乙時不小心絆到腳
不慎把刀子刺進乙的心臟導致其死亡
我的想法是以下:
=====================================================
這邊假設甲拿刀走向乙<行為一>構成著手
這樣的話這個行為構成殺人未遂
而不小心腳絆倒刺以心臟<行為二>
構成過失致死
所以甲同時構成殺人未遂及過失殺人
======================================================
不知我這解法哪邊有問題
想請問大家遇到這問題要如何解
以上關於拿刀殺人著手判斷以及這個案例
兩個疑問麻煩各位大大了
感謝
--
在下遇到個刑法問題想請教大家
在學刑法殺人未遂時
都知道甲拿槍瞄準乙想擊斃之
這個瞄準行為就構成著手
但對於拿刀殺人的著手判斷 好像比較少人討論
是拿出刀的當下嗎?
還是拿刀走向乙的當下?
不知這邊的密切關聯要如何認定
另外突發奇想又想到個問題
今天如果甲拿刀要殺乙
但拿刀走向乙時不小心絆到腳
不慎把刀子刺進乙的心臟導致其死亡
我的想法是以下:
=====================================================
這邊假設甲拿刀走向乙<行為一>構成著手
這樣的話這個行為構成殺人未遂
而不小心腳絆倒刺以心臟<行為二>
構成過失致死
所以甲同時構成殺人未遂及過失殺人
======================================================
不知我這解法哪邊有問題
想請問大家遇到這問題要如何解
以上關於拿刀殺人著手判斷以及這個案例
兩個疑問麻煩各位大大了
感謝
--
All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