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乘計程車發生車禍,我是乘客有問題請幫解答 - 工作
By Una
at 2010-05-13T00:00
at 2010-05-13T00:00
Table of Contents
2010 4/15當天晚上 我與朋友搭乘計程車
而後與另外一台車發生車禍
朋友的情形我就不說了
個人右小腿脛骨折
肝臟/脊椎都有些微碎裂
以及血胸的情形
↑診斷書上都有
筆錄我也去做了
那請問大家
我該跟誰求償呢
撞我們的人? (據說他闖紅燈)
計程車司機?
以及關於保險這方面
我是否可以向對方以及司機都申請強制險呢??
以及求償費用有哪些需要計算呢?
例如我本身有工作 診斷書上也說我需要休養三個月
加上住院的時間等等
媽媽照顧我也可以納入看護費嗎? 在醫院以及在家裡時
還有交通費 伙食費...這都是額外支出
精神賠償之類的........
救護車轉運費
補充:這期間司機來探望過一次
對方則無音訊
我不是想獅子大開口,但我希望基本的權益別喪失
而我原本公司的工作屬於比較粗重的
現在我卻不太能拿重物......唉
想一想自己真的很倒楣
而後與另外一台車發生車禍
朋友的情形我就不說了
個人右小腿脛骨折
肝臟/脊椎都有些微碎裂
以及血胸的情形
↑診斷書上都有
筆錄我也去做了
那請問大家
我該跟誰求償呢
撞我們的人? (據說他闖紅燈)
計程車司機?
以及關於保險這方面
我是否可以向對方以及司機都申請強制險呢??
以及求償費用有哪些需要計算呢?
例如我本身有工作 診斷書上也說我需要休養三個月
加上住院的時間等等
媽媽照顧我也可以納入看護費嗎? 在醫院以及在家裡時
還有交通費 伙食費...這都是額外支出
精神賠償之類的........
救護車轉運費
補充:這期間司機來探望過一次
對方則無音訊
我不是想獅子大開口,但我希望基本的權益別喪失
而我原本公司的工作屬於比較粗重的
現在我卻不太能拿重物......唉
想一想自己真的很倒楣
All Comments
By Steve
at 2010-05-16T16:20
at 2010-05-16T16:20
如果對方闖紅燈,那對方就是全責了。
建議你先釐清責任,於事故三十天後,可向當初承辦的員警詢問,如何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免費),上面就可清楚看出雙方的肇事責任主次因。
以及關於保險這方面我是否可以向對方以及司機都申請強制險呢??
不行,一份醫療收據只能申請一次的強制險,不能申請二次,除非你有其他的私人保險,就可以重覆申請了。
以及求償費用有哪些需要計算呢?
我方的醫療部份,可以先申請強制險(不分肇責.上限20萬),給付範圍包括:
1.健保醫療費:指全民健保之自負額、掛號費、病房費差額1500元/日,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蓋院章,與正本相符章)即可。
2.急救費用: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3.合理交通費:指往返門診的合理交通費用,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至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總金額兩萬為限。
4.看護費用: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在診斷證明書上註明有必要者為限,包括近親或他人看護。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5.殘廢給付:依強制險殘廢給付標準表給付。
除了強制險的求償外,還可依肇事比例向雙方要求以下的賠償:
1.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1200元*30日)給付的部份外,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他人照護多少時間。
2.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同樣的需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一般要有薪資證明,若無,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月。 薪資證明有三: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薪資/擇一
3.後續醫療費:一般以傷勢穩定時的總醫療費用,來做基準,因傷勢嚴重時,醫療費用都比較高,後續的醫療費用,大都不會超過這個金額。
4.精神賠償:補償因此事故造成的傷亡,因每個人的身份地位或家庭所受的影響程度不一,所以需你自己評估。
5.財產損失:修車費、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6.其他損失:請自行舉列。
例如我本身有工作 診斷書上也說我需要休養三個月
此為薪資求償的依據。
媽媽照顧我也可以納入看護費嗎?
可以,屬於近親看護,不過以診斷證明書上註明,需人看護多少時間者為限。
還有交通費 伙食費...這都是額外支出
交通費上列已有說明了。
膳食費以在醫療院所住院期間之膳食費用,每日以新臺幣180元為限。
祝 順利!!
By Ethan
at 2010-05-14T03:35
at 2010-05-14T03:35
如你自己向對方駕駛提出求償也可以,但有必要自己出面跑一趟嗎?
如我方駕駛不肯,要求你去向對方提出理賠,而對方說你要向計程車提出理賠時,此時,你可以向任何一方或是雙方提出賠償責任,由任何一方或是雙方共同負責。
2010-05-13 13:57:47 補充:
你只能向一家提出理賠,不能同時向雙方保險公司提出,否則財政部審核支出(強制險由政府負擔金額,由保險公司負責支出的對外窗口)有問題,後果自負。
By Hedwig
at 2010-05-13T09:21
at 2010-05-13T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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