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政府有無規定公司員工多少人以上一定要有醫護人員? - 工作William · 2009-06-23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請問~政府有無規定公司員工多少人以上一定要有醫護人員?例如~就是如果員工達100就要有一位醫護人員之規定??那甚麼行業別的公司適應性規定一定要有呢??謝謝~工作All CommentsCaroline2009-06-24***下列條文:圖片參考:http://l.yimg.com/f/i/tw/ugc/rte/smiley_39.gif擷取與您發問相關部分轉錄於下:第3條事業單位之同一工作場所,平時僱用勞工人數在三百人以上或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勞工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者,應設置醫療衛生單位或委託醫療機構於事業單位設置醫療衛生單位,並視該場所之規模,依下表規定置醫師及護士,以辦理醫療衛生單位業務。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一、醫療保健服務業之事業已指定相關單位負責具醫療衛生單位功能者。二、已依第四條規定聯合設置醫療衛生單位者。三、事業單位之總機構或分支機構在同一縣市聯合設置醫療衛生單位者。四、從事臨時性作業確因困難無法設置醫護人員,經檢查機構核准者。ps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範疇列在第2條勞工人數....三百人以上未滿一千人或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勞工一百人以上:應聘醫師兼任一人/應聘護士專任一人一千人以上未滿三千人:醫師兼任一人/護士專任二人以上三千人以上未滿六千人:醫師專任一人/護士專任三人以上六千人以上:醫師專任二人或專任一人及兼任二人(每增勞工六千人應增專任一人或兼任二人護士專任四人以上(每增勞工六千人應增專任一人)備註:一、每位兼任��Related Posts如何知道哪間便利商店有缺人?後母真不好當(希望是後母經驗的人回答)請推....愛情類韓劇解籤詩想知道他的由來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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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參考:http://l.yimg.com/f/i/tw/ugc/rte/smiley_39.gif
擷取與您發問相關部分轉錄於下:
第3條
事業單位之同一工作場所,平時僱用勞工人數在三百人以上或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勞工人數在一百人以上者,應設置醫療衛生單位或委託醫療機構於事業單位設置醫療衛生單位,並視該場所之規模,依下表規定置醫師及護士,以辦理醫療衛生單位業務。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醫療保健服務業之事業已指定相關單位負責具醫療衛生單位功能者。
二、已依第四條規定聯合設置醫療衛生單位者。
三、事業單位之總機構或分支機構在同一縣市聯合設置醫療衛生單位者。
四、從事臨時性作業確因困難無法設置醫護人員,經檢查機構核准者。
ps特別危害健康作業之範疇列在第2條
勞工人數....
三百人以上未滿一千人或從事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勞工一百人以上:
應聘醫師兼任一人/應聘護士專任一人
一千人以上未滿三千人:
醫師兼任一人/護士專任二人以上
三千人以上未滿六千人:
醫師專任一人/護士專任三人以上
六千人以上:
醫師專任二人或專任一人及兼任二人(每增勞工六千人應增專任一人或兼任二人
護士專任四人以上(每增勞工六千人應增專任一人)
備註:
一、每位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