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政府租屋補貼資格 - 工作Harry · 2010-04-30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我想請問~我跟爸媽同一戶籍.名下無任何資產.父親72歲領有重大傷病手冊.母親62歲沒有工作.我離婚但孩子不是跟我..月收入3萬元..這樣有符合申請資格嗎...請各位專業人士幫幫我吧...謝謝工作All CommentsJacob2010-04-30因為你沒小孩所以無法以育有子女條件申請,今年的6-7月有另依租金補貼條件較鬆,到時你注意看看,另外你的父親是重大傷病可以請醫生開立證明無(部分工作能力),以你父親的名義申請,應可過2類低收,每月5000元補助及健保全免國民年金全免等,去請看看,經濟上有急需去區公所申請馬上關懷1-30000元每一事故可以伸請2次醫療補助 全民健康保險費補助· 申請條件:· 1.中低收入戶七十歲以上老人。· 2.設籍。 · 應附文件· 1.身份證。· 2.所得證明。· 補助標準· 1.七十歲以上中低收入老人,其全民健保費自· 付額由內政部全額補助。· 2.設籍高雄巿六十五歲以上老人,保險費自付· 額全額補助。· 承辦單位· 各縣巿政府社會科(局)· 申請流程· 備足文件向戶籍所在投保單位提出申請· (需附表格) 住院看護費補助(限高雄巿)申 請 條 件1.六十五歲以上老人。2.設籍高雄巿。3.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活費二.五倍,重病住院治療經證明需專人看護者。 應 附 文 件1.身份證影印本。2.所得證明。3.看護證明。 承 辦 單 位高雄巿政府社會局或科室 申 請 流 程備足文件向戶籍所在鄉鎮巿(區)公所提出申請(需附表格) 生活照顧補助 老人在宅服務補助申 請 條 件1.六十歲以上,列冊低收入戶之失依老人,或罹患長期慢性病,或癱瘓、殘障、或子女在外工作乏人照顧,需特別照顧的老人。2.由社會局看護且無力負擔看護費用者 應 附 文 件1.申請書。2.戶口名簿影印本。3.所得證明及不動產證明。4.照片一張。 補 助 標 準1.低收入戶全額補助。2.全戶每人每月平均收入未達當年最低生活費用一.五倍~二.五倍,最高補助百分之八十。並由各縣巿自行訂定之。 承 辦 單 位各縣巿政府社會科(局) 申 請 流 程備足文件向戶籍所在鄉鎖巿(區)公所提出申請(需附表格) 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申 請 條 件 1.年滿六十五歲。2.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 活費二.五倍者。3.未經收容安置者。 應 附 文 件1.申請書。2.全戶戶籍謄本。3.低收入卡影印本(非列冊低收入戶免。)4.全戶不動產及所得稅證明。 補 助 標 準1.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一.五倍者,每人每月補助六千元。2.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達年度最低生活費一.五倍者,每人每月補助三千元。 承 辦 單 位各縣巿政府社會科(局) 申 請 流 程備足文件向戶籍所在鄉巿(區)公所提出申請(需附表格) 敬老福利津貼(限宜蘭縣、臺北縣、新竹縣、嘉義巿、臺南縣、高雄縣、澎湖縣) 申 請 條 件1.年滿六十五歲,且於八十二年五月二十七日前設籍者。2.但已享有國家照顧者(如現職軍公教與公營事業人員、領有月退俸軍公教人員、榮民等),不得申請。 應 附 文 件1.登記表。2.全戶戶籍謄本。3.郵局存簿封面影印本。 補 助 標 準每人每月發給五千元(發給期間依各縣巿財源而定)。 承 辦 單 位各縣巿政府社會科(局) 申 請 流 程備足文件向戶籍所在鄉鎖巿(區)公所提出申請。(需附表格)交通補助 優待搭公車、船申 請 條 件1.年滿七十歲(高雄巿六十五歲)。 應 附 文 件1.印章。2.身分證。 補 助 標 準搭乘水、陸、空交通工具全免或半價優待。 承 辦 單 位各縣巿政府社會科(局),或公車(船)管理處 申 請 流 程備足文件向戶籍所在鄉鎮巿(區)公所提出申請。(需附表格) 其它 敬老禮金申 請 條 件1.七十歲以上。 應 附 文 件無。 補 助 標 準1.七十歲以上長者,發給敬老禮金一千元。2.百歲人瑞,發給敬老禮金五千元以上。 承 辦 單 位各縣巿政府社會科(局) 申 請 流 程由村里幹事主動送達。(需附表格) 2010-04-30 09:35:20 補充:交通補助 優待搭公車、船•申 請 條 件1.年滿七十歲(高雄巿六十五歲)。 •應 附 文 件1.印章。2.身分證。 •補 助 標 準搭乘水、陸、空交通工具全免或半價優待。 •承 辦 單 位各縣巿政府社會科(局),或公車(船)管理處 •申 請 流 程備足文件向戶籍所在鄉鎮巿(區)公所提出申請。(需附表格) 其它 敬老禮金•申 請 條 件1.七十歲以上。 •應 附 文 件無。 •補 助 標 準1.七十歲以上長者,發給敬老禮金一千元。2.百歲人瑞,發給敬老禮金五千元以上。 •承 辦 單 位各縣巿政府社會科(局) •申 請 流 程由村里幹事主動送達。(需附表格) 2010-04-30 09:36:47 補充:老人的照顧服務 在宅服務•申 請 條 件中低收入戶老人或家庭。 •服 務 單 位1.文書處理。2.家務助理。3.協助就醫。4.關懷休閒服務。 •承辦單位立心基金會*(02-5559777)費 用1.每次四小時,每小時200元。2.中低收入戶可申請補助。(需附表格) 2010-04-30 09:36:52 補充:居家看護•申 請 條 件1.設籍並實際居住台北巿。2.居家慢性病患。 •應 附 文 件1.申請表。2.戶籍謄本。3.低收入戶手冊。4.診斷書。 •服 務 內 容1.心理協談、家屬溝通。2.居家環境、衛生處理。3.服藥安全及飲食。4.復健、翻身、叩背。5.視病況需要做必要服務。 •承 辦 單 位1.台北巿長春服務中心*2.中華民國紅心字會3.紅十字及台灣省分會等 •申 請 流 程1.申請。2.審核評估。3.安排服務及提供補助。 •費 用1.低收入戶全額補助。2.全戶總收入未達最低生活費用標準二.五倍者限額補助。(需附表格) 2010-04-30 09:37:11 補充:居家護理•申 請 條 件1.出院後仍需後續照顧之病人。2.家庭中長期患病的病人。3.家庭中重病患者。 •應 附 文 件1.申請表2.戶籍謄本。3.低收入戶手冊。4.診斷書。 •服 務 內 容護理、居家照顧指導及衛生教育。 •承 辦 單 位1.各區衛生所*2.向當地社會中心申請。3.可向當地各大醫院洽詢。 •申 請 流 程1.申請。.審核評估。3.安排服務及提供補助。 •費 用1.低收入戶全額補助。2.全戶總收入未達最低生活費用標準二點五倍者限額補助。(需附表格) 2010-04-30 09:37:35 補充:日間照顧(托老)•申 請 條 件1.設籍台北巿且年滿65歲以上。2.行動方便的老人。 •應 附 文 件1.身分證。2.照片。 •服 務 內 容1.生活照顧服務。2.午餐、點心服務。3.午憩服務。4.諮詢服務。5.文康休閒服務。6.醫療保健服務。 •承 辦 單 位1.台北巿東區長春文康中心*(02-7977520)2.巿立廣慈博愛院*(02-7260719) •費 用餐點費及活動費每月二千元。 2010-04-30 09:38:50 補充:你現在可以去申請菸品健康捐補助先減輕負擔 2010-04-30 09:39:49 補充:你現在可以先去申請菸品健康捐補助減輕負擔Frederica2010-05-02受理申請期間:99年3月5日起至99年4月16日止。Ophelia2010-05-0240歲以下,夫妻~總收入未達120萬~40歲以下,單親撫養子女~你好像與這些條件都不符呢! 你離婚變單身了,孩子又沒跟你~聽您描述的情形~也許低收戶資格可以過啦~ Related Posts跪求墾丁一日遊行程建議司法五等錄事民事訴訟法及刑事訴訟法函授dvd想參加職訓網路工程師班的問題墮胎後要如何保養?喬治高職餐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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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補助
全民健康保險費補助
· 申請條件:· 1.中低收入戶七十歲以上老人。· 2.設籍。
· 應附文件· 1.身份證。· 2.所得證明。· 補助標準· 1.七十歲以上中低收入老人,其全民健保費自· 付額由內政部全額補助。· 2.設籍高雄巿六十五歲以上老人,保險費自付· 額全額補助。· 承辦單位· 各縣巿政府社會科(局)· 申請流程· 備足文件向戶籍所在投保單位提出申請· (需附表格)
住院看護費補助(限高雄巿)
申 請 條 件
1.六十五歲以上老人。
2.設籍高雄巿。
3.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活費二.五倍,重病住院治療經證明需專人看護者。 應 附 文 件
1.身份證影印本。
2.所得證明。
3.看護證明。 承 辦 單 位
高雄巿政府社會局或科室 申 請 流 程
備足文件向戶籍所在鄉鎮巿(區)公所提出申請(需附表格)
生活照顧補助
老人在宅服務補助
申 請 條 件
1.六十歲以上,列冊低收入戶之失依老人,或罹患長期慢性病,或癱瘓、殘障、或子女在外工作乏人照顧,需特別照顧的老人。
2.由社會局看護且無力負擔看護費用者 應 附 文 件
1.申請書。
2.戶口名簿影印本。
3.所得證明及不動產證明。
4.照片一張。 補 助 標 準
1.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2.全戶每人每月平均收入未達當年最低生活費用一.五倍~二.五倍,最高補助百分之八十。並由各縣巿自行訂定之。 承 辦 單 位
各縣巿政府社會科(局) 申 請 流 程
備足文件向戶籍所在鄉鎖巿(區)公所提出申請(需附表格)
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
申 請 條 件
1.年滿六十五歲。
2.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 活費二.五倍者。
3.未經收容安置者。 應 附 文 件
1.申請書。
2.全戶戶籍謄本。
3.低收入卡影印本(非列冊低收入戶免。)
4.全戶不動產及所得稅證明。 補 助 標 準
1.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達當年度最低生活費一.五倍者,每人每月補助六千元。
2.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達年度最低生活費一.五倍者,每人每月補助三千元。 承 辦 單 位
各縣巿政府社會科(局) 申 請 流 程
備足文件向戶籍所在鄉巿(區)公所提出申請(需附表格)
敬老福利津貼
(限宜蘭縣、臺北縣、新竹縣、嘉義巿、臺南縣、高雄縣、澎湖縣)
申 請 條 件
1.年滿六十五歲,且於八十二年五月二十七日前設籍者。
2.但已享有國家照顧者(如現職軍公教與公營事業人員、領有月退俸軍公教人員、榮民等),不得申請。 應 附 文 件
1.登記表。
2.全戶戶籍謄本。
3.郵局存簿封面影印本。 補 助 標 準
每人每月發給五千元(發給期間依各縣巿財源而定)。 承 辦 單 位
各縣巿政府社會科(局) 申 請 流 程
備足文件向戶籍所在鄉鎖巿(區)公所提出申請。(需附表格)
交通補助
優待搭公車、船
申 請 條 件
1.年滿七十歲(高雄巿六十五歲)。 應 附 文 件
1.印章。
2.身分證。 補 助 標 準
搭乘水、陸、空交通工具全免或半價優待。 承 辦 單 位
各縣巿政府社會科(局),或公車(船)管理處 申 請 流 程
備足文件向戶籍所在鄉鎮巿(區)公所提出申請。(需附表格)
其它
敬老禮金
申 請 條 件
1.七十歲以上。 應 附 文 件
無。 補 助 標 準
1.七十歲以上長者,發給敬老禮金一千元。
2.百歲人瑞,發給敬老禮金五千元以上。 承 辦 單 位
各縣巿政府社會科(局) 申 請 流 程
由村里幹事主動送達。(需附表格)
2010-04-30 09:35:20 補充:
交通補助
優待搭公車、船
•申 請 條 件
1.年滿七十歲(高雄巿六十五歲)。
•應 附 文 件
1.印章。
2.身分證。
•補 助 標 準
搭乘水、陸、空交通工具全免或半價優待。
•承 辦 單 位
各縣巿政府社會科(局),或公車(船)管理處
•申 請 流 程
備足文件向戶籍所在鄉鎮巿(區)公所提出申請。(需附表格)
其它
敬老禮金
•申 請 條 件
1.七十歲以上。
•應 附 文 件
無。
•補 助 標 準
1.七十歲以上長者,發給敬老禮金一千元。
2.百歲人瑞,發給敬老禮金五千元以上。
•承 辦 單 位
各縣巿政府社會科(局)
•申 請 流 程
由村里幹事主動送達。(需附表格)
2010-04-30 09:36:47 補充:
老人的照顧服務
在宅服務
•申 請 條 件
中低收入戶老人或家庭。
•服 務 單 位
1.文書處理。
2.家務助理。
3.協助就醫。
4.關懷休閒服務。
•承辦單位
立心基金會*(02-5559777)費 用
1.每次四小時,每小時200元。
2.中低收入戶可申請補助。(需附表格)
2010-04-30 09:36:52 補充:
居家看護
•申 請 條 件
1.設籍並實際居住台北巿。
2.居家慢性病患。
•應 附 文 件
1.申請表。
2.戶籍謄本。
3.低收入戶手冊。
4.診斷書。
•服 務 內 容
1.心理協談、家屬溝通。
2.居家環境、衛生處理。
3.服藥安全及飲食。
4.復健、翻身、叩背。
5.視病況需要做必要服務。
•承 辦 單 位
1.台北巿長春服務中心*
2.中華民國紅心字會
3.紅十字及台灣省分會等
•申 請 流 程
1.申請。
2.審核評估。
3.安排服務及提供補助。
•費 用
1.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2.全戶總收入未達最低生活費用標準二.五倍者限額補助。(需附表格)
2010-04-30 09:37:11 補充:
居家護理
•申 請 條 件
1.出院後仍需後續照顧之病人。
2.家庭中長期患病的病人。
3.家庭中重病患者。
•應 附 文 件
1.申請表
2.戶籍謄本。
3.低收入戶手冊。
4.診斷書。
•服 務 內 容
護理、居家照顧指導及衛生教育。
•承 辦 單 位
1.各區衛生所*
2.向當地社會中心申請。
3.可向當地各大醫院洽詢。
•申 請 流 程
1.申請。
.審核評估。
3.安排服務及提供補助。
•費 用
1.低收入戶全額補助。
2.全戶總收入未達最低生活費用標準二點五倍者限額補助。(需附表格)
2010-04-30 09:37:35 補充:
日間照顧(托老)
•申 請 條 件
1.設籍台北巿且年滿65歲以上。
2.行動方便的老人。
•應 附 文 件
1.身分證。
2.照片。
•服 務 內 容
1.生活照顧服務。
2.午餐、點心服務。
3.午憩服務。
4.諮詢服務。
5.文康休閒服務。
6.醫療保健服務。
•承 辦 單 位
1.台北巿東區長春文康中心*(02-7977520)
2.巿立廣慈博愛院*(02-7260719)
•費 用
餐點費及活動費每月二千元。
2010-04-30 09:38:50 補充:
你現在可以去申請菸品健康捐補助先減輕負擔
2010-04-30 09:39:49 補充:
你現在可以先去申請菸品健康捐補助減輕負擔
40歲以下,單親撫養子女~
你好像與這些條件都不符呢! 你離婚變單身了,孩子又沒跟你~
聽您描述的情形~也許低收戶資格可以過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