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上班,外勞兩人,在工廠現場,一人進入桶槽內,暈倒桶槽內,另一人見狀,即刻下去營救,也暈倒桶槽內,值班主管工程師見二人怪異,立即前往查看,發現二人暈倒桶槽內,即刻下去營救,救起兩人,並急救,救回兩人.
Update:
我覺得工程師肯冒生命危險救人,且處理恰當,才救回兩人,應給予獎勵.
勞工安全人員,未貼告示應予處份.
不知各位覺得對還是錯呢?
Update 2:
侷限空間嚴禁進入告示屬勞安人員職責所在.
Update 3:
這件事是聽說的.
以這件事是值班主管應盡的責任,未防範發生,幸無事故,不予處分,何以獎勵?為終結.
該值班主管隨即離職他去.賣命救人耶!
Update:
我覺得工程師肯冒生命危險救人,且處理恰當,才救回兩人,應給予獎勵.
勞工安全人員,未貼告示應予處份.
不知各位覺得對還是錯呢?
Update 2:
侷限空間嚴禁進入告示屬勞安人員職責所在.
Update 3:
這件事是聽說的.
以這件事是值班主管應盡的責任,未防範發生,幸無事故,不予處分,何以獎勵?為終結.
該值班主管隨即離職他去.賣命救人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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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弄不好會是三條寶貴性命.而要他們捐錢給神明,一是感謝神明的平安保佑.二是讓他們了些小錢,才知道痛..三是他們可以累積福報...
這樣才對吧.....
這種事本來就是有賞有罰.這樣做才能賞罰分明.而捐錢給神明,這代表老板不貪心,有愛心,願意照顧員工.願意祈求神明保佑員工工作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