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我/-_-我被爸爸的大陸配偶告侵占~~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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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我~事件簡述:爸爸好像在92年4月娶ㄌ大陸配偶!也只有結婚時來住過1次ㄉ團聚~~我和弟弟並未與他們同住~~直到我爸爸93年10月生病~~醫院通知我~~我才知道有這位大陸配偶ㄉ存在~~可是一直到94年2月我爸爸走ㄌ~~都未曾謀面~因為父親曾提過她很兇~不給我哥哥吃飯(哥哥有弱智及殘障)哥哥也很怕她~~她和爸爸只有登記配偶~~沒有身份證!!爸爸只有留下3000元左右存款~~還有一些土地公告現值約700萬~~但是被銀行設定560萬左右~~我和弟弟繼承~~因為哥哥也被當人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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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07-05-18
按合法婚姻登記是有效力的,或許你用別防守策略應該有效。一你不知道他們有合法登記。二你願意由他參與繼承。三依照繼承繳交遺產稅。四她必清償遺產稅後再移轉。或許你應該調查婚姻登記是否合法?點大頭免費法律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