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 上禮拜開始去數字商店工作
一開始大家長就說
他們試算月薪的
一個月17280元
月休四天
一天排班八小時
然而我以為是正職的工作
就是一個月會固定領到那些錢
沒想到...
只有規定月休四天才有領17280
一天做滿八小時
算薪水的方式就是
17280/26/8
=83.076~~~~
所以它是以時薪83去乘以你的工作時數
就是你這個月領多少錢
早去晚走
都沒有算加班費
好比如7-15時的班
你06:45到17:00才走
也是只算八小時
因為班表上就是這樣規定
然而你也不能說時間到了就下班
像我今天辭職了
X長卻說薪水還要"打折"
本來做到明天
叫我做到今天就好
明天不用去了!!
什麼!!
而且薪水是5360
還會再打折!!
我怎麼算都不是這個錢
上禮拜上了六天
一天七小時
這禮拜四天
一天八小時
7*6+8*4
=74
74*83=6142
才對阿!!
X長說他以前就都是這樣處理
打折是因為他們花人力教你
要花精力
他們都沒有給我收補習費了!!
還說這樣做對公司集團整個影響很大
傷害很大
還威脅我叫我拿這樣的錢就好
就評語會把我寫普通
不至於會被列入黑名單或永不錄用
還說叫我不要把自己以後的路留那麼窄?
還說什麼這樣做以後會沒出息
不會當老闆...
請問我該怎麼辦
叫我下個月15去領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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