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舉辦「保母專業人員培訓班」,請踴躍報名 - 證照
By Skylar Davis
at 2011-06-27T23:36
at 2011-06-27T23:36
Table of Contents
⊙受訓資格:
(一)年滿20歲至65歲,設籍或居住新北市有意從事保母行業之失業者。
(二)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及傳染病者、品行優良,無不良紀錄。
(三)學員參加本市辦理失業者職業訓練課程一年內以參加一班為限,二年內曾參加相同性質之職訓班別且未有就業紀錄者不得參加。
⊙訓練費用:
(一) 以下身份者政府全額補助:
1.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性失業者
2.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自願性失業者
3. 參加職業工會並符合特定對象之失業者
(二)未曾加保勞工保險之一般國民失業者、參加職業工會且不具備特定對象身份之被保險人,參訓時應自行負擔個人訓練費用之20%(1,754元),並於開訓後繳交且一律不退還。
目前在土城、三峽、淡水、林口、土城五區各開一個班
參訓者政府至少補助80%學費喔,符合特定資格還可以全額補助
想報名者,可以找
聯 絡 人:孔小姐
聯絡電話:8969-2150轉2122 傳真電話:8969-2139
收件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5樓東側(板橋火車站北1A)。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以上代PO 請勿回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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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滿20歲至65歲,設籍或居住新北市有意從事保母行業之失業者。
(二)身心健康,無不良嗜好及傳染病者、品行優良,無不良紀錄。
(三)學員參加本市辦理失業者職業訓練課程一年內以參加一班為限,二年內曾參加相同性質之職訓班別且未有就業紀錄者不得參加。
⊙訓練費用:
(一) 以下身份者政府全額補助:
1.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性失業者
2. 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自願性失業者
3. 參加職業工會並符合特定對象之失業者
(二)未曾加保勞工保險之一般國民失業者、參加職業工會且不具備特定對象身份之被保險人,參訓時應自行負擔個人訓練費用之20%(1,754元),並於開訓後繳交且一律不退還。
目前在土城、三峽、淡水、林口、土城五區各開一個班
參訓者政府至少補助80%學費喔,符合特定資格還可以全額補助
想報名者,可以找
聯 絡 人:孔小姐
聯絡電話:8969-2150轉2122 傳真電話:8969-2139
收件地址:新北市板橋區縣民大道2段7號5樓東側(板橋火車站北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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