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高考三級財稅法務類科,110年不舉 - 考試

Table of Contents


考試院院會今(23)日通過,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規則第2條附表一、
第4條附表三修正案,新增高考三級財稅法務類科。

考試院說明,考量稅捐稽徵業務與人民的權利與義務息息相關,為妥適處理人民陳情及行
政救濟等財稅法務案件,稅捐稽徵機關實有延攬兼具財稅及法律專業知識人才的需要。因
此,於高考三級新增財稅法務類科,列考專業科目為「民法」、「民事訴訟法」、「行政
程序法、行政罰法及行政執行法」、「訴願法、行政訴訟法及國家賠償法」、「納稅者權
利保護法及稅捐稽徵法」與「租稅法(所得稅、營業稅、土地稅及房屋稅)」。

這項修正內容,自110年起舉辦的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適用施行;另110年將不舉辦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稅務人員考試,相關用人需求將改於高普考試取才。


https://reurl.cc/X6dpbE

--

All Comments

Steve avatarSteve2020-07-28
這樣不知道是好還是不好
Isla avatarIsla2020-07-29
對於考財稅行政的人來說應該是不太好,少了一次機會
Tracy avatarTracy2020-08-01
應該是好事
Edith avatarEdith2020-08-01
對於不擅長經濟財政會計的是好事 但考更多法應該沒更好
www
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20-08-03
11種法律...0_0
Harry avatarHarry2020-08-07
這個很適合想走財稅律師的練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