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工作一個星期不到就被衝康? - 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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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妹借友人帳號po文)

【文長,請多包涵】
小妹目前在一家藝文空間工作,我們有畫廊、咖啡廳,是個複合式空間,正職含我共三位
薪水兩萬八(未扣勞健保),月休六天

附圖是這個月初老闆傳的新規定,但我們看了完全不知道是對是錯
http://i.imgur.com/LO6pa5c.jpg

我們也算是服務業,咖啡廳也有開店關店的時間,為什麼會是責任制?這算不算濫用責任
制?
我們去查現在的勞基法一週工時是40,那以服務業來說一個月的基本工時又應該是多少?
一個月超過時數192才算加班合不合理?


老闆們前陣子跟我們說,他們覺得我們一個月兩萬八在這個行業算很給多,而工時192是
以一個月30天扣月休6天等於24天乘以一天8小時所得的工時192
如果以時薪120乘192的話,才23040,因為這樣他們堅持他們給很多,所以要我們全部一
起上全班
我們原本三個人有輪流分班,上午(6小)、下午(6小)、全(8小),本來下個月要被迫要一
起全班就算了,結果前幾天老闆們又傳了訊息說從12號開始大家一起全班
http://i.imgur.com/xvLxyEB.jpg


其實我滿心寒的原來在他們眼裡正職的價值是時薪加上四千多
多4000,就要寫企劃、寫新聞稿、拉贊助、辦活動、採買、管帳、賣畫(賣出還沒獎金)
........甚至當她們的司機、跑腿小妹(曾經還想要我送一盒草莓去她們家。給他們的女
兒吃)

而我們三個人不止要弄畫廊活動的一切事宜
還有咖啡廳!!!!!
我們還要做餐、做蛋糕、做咖啡、環境整潔........就是個餐飲業
而且
一般畫廊不會有咖啡廳,一般咖啡廳不會有畫廊
更不會有一個花園庭院,沒錯我們還要做跟園藝有關的一切事情
是三種工作融合在一起但只領一份薪水(是種三合一咖啡的概念)
但我們真的只有三個人阿哭(老闆的女兒來還要當保姆)


說真的我們休假少、國定假日不補假及錢、沒獎金、沒加班費、沒福利、沒年終,待久了
薪水也不會變

我們喜歡這份工作

雖然我已經蒙起離開的念頭,但還是想試著在跟他們談談看

關於勞基法、關於工時、關於排休、關於輪班
我還是希望可以保持自己生活的品質,希望閒暇之餘可以去多學一些跟我們這行業有關的
一切充實自己,而不是被客人一問三不知
究竟我們該如何去談才有辦法爭取呢?



http://i.imgur.com/LHPTgzq.jpg

該不該繼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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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Freda avatarFreda2016-04-18
3的部分沒違法 但須含1小時用餐時間 責任制應該也是用錯
Thomas avatarThomas2016-04-22
192的部分沒研究不清楚 其它寫的不補假沒加班費有的沒的
Belly avatarBelly2016-04-22
應該是有部分違法 不清楚就去問專業人士 不是無法問到
Valerie avatarValerie2016-04-25
但基本上來看 是慣老闆 要談就把不滿的都談開 管它法規
怎麼寫 法規只是好的下限跟壞的上限 沒人說不能更好
Yedda avatarYedda2016-04-30
只有講不能更壞 反正談不成就離職
Freda avatarFreda2016-05-02
嗚嗚嗚嗚小妹非常感謝你!
Anthony avatarAnthony2016-05-02
就離職囉,不過爛老闆還是覺得反正找得到可以代替妳
們的人就是了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6-05-04
這,我月休8以上也是28K服務業,你工作也太慘
Harry avatarHarry2016-05-08
要創造出薪水以上的價值? 但又不會加薪?
Ivy avatarIvy2016-05-10
單週40小時工時,一個月160小時。你們要多做32小時才
開始有加班費,老闆好棒棒
Enid avatarEnid2016-05-11
好像有錯,一個月30天,平均工作22天,每月工時176。
Sarah avatarSarah2016-05-12
192-176=16,多的16小時是舊制隔週休二日來的。新制上
路後,這16小時就應該算加班!
Kristin avatarKristin2016-05-13
責任制根據勞基法第84條之一只有13種,請問你們有符合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6-05-16
其實已經有怨言了,在這個前提下,不管老闆是不是朝令夕
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6-05-16
改,員工的怨氣會累積,我覺得之後會走人的機率還是很高
啊!如果真的要找服務業,個人認為還是找制度完善的比較好
,老闆們每個月都改制度,該怎麼辦?
Robert avatarRobert2016-05-20
我發現這種跟藝文有關的 都很充康
James avatarJames2016-05-25
喜歡藝文=要有理想=不要愛計較=吞下去
Zora avatarZora2016-05-30
我做過的工作裡面 心理最扭曲的就是藝文產業了
Cara avatarCara2016-06-01
在line群裡看過跟最後一張一模一樣的話,過幾天我就離
職了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6-06-04
快逃
Faithe avatarFaithe2016-06-07
基本上老闆應該會覺得老子給2萬8已經很多了 你不做一
堆人要做
William avatarWilliam2016-06-12
快逃
Jake avatarJake2016-06-17
他責任制完全是唬爛你的, 他還好意思說問過人! 即使是
責任制的核定行業,你也要簽勞基法84條之1的合約並經過
當地主管機關公文核可,才可以算用責任制的勞工,不是
老闆隨便講兩句話就可以。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6-06-19
你是女生吧?不逃在爭取什麼?
Edith avatarEdith2016-06-19
老子給你2萬8比同行還多,你不做其他人會做
Adele avatarAdele2016-06-22
要逃之前先去勞委會檢舉來造福後人。
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6-06-25
推Eo大 責任制不是老闆講講就可以的 他在唬你們
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6-06-29
三個說好一起離職
Lauren avatarLauren2016-06-29
我猜到是什麼店了
Selena avatarSelena2016-06-30
勞基法不是說單週工時不超過40小時嗎,快逃吧
Noah avatarNoah2016-07-04
因藝術空間工作特性,然後呢!?是有特別法歐,位階高於勞
基法歐,真的是把人當奴才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16-07-07
看到什麼增加價值這種屁話就倒彈
Hedy avatarHedy2016-07-08
還用問嗎?責任制是這樣用?直接向勞工局檢舉吧!
Thomas avatarThomas2016-07-12
藝文衝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