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底薪是18000+全勤1000=19000
扣勞健保 500多
月休六天 <<<是因為勞工局規定 不然以前我們都休四天而已
時薪103元一餐扣40元餐費
有一位月休六天 他休六天半
多休半天 卻被以日計算
算法是18000/30天=一天600
他做23天半*600=14100元 全勤沒有
還要再扣勞健保500多
重點來了 這樣的日薪算法 這樣可以提告嗎
因為一天600元 請問有符合勞工的日薪嗎
勞工局有日薪的正確標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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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勞健保 500多
月休六天 <<<是因為勞工局規定 不然以前我們都休四天而已
時薪103元一餐扣40元餐費
有一位月休六天 他休六天半
多休半天 卻被以日計算
算法是18000/30天=一天600
他做23天半*600=14100元 全勤沒有
還要再扣勞健保500多
重點來了 這樣的日薪算法 這樣可以提告嗎
因為一天600元 請問有符合勞工的日薪嗎
勞工局有日薪的正確標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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