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法定工時改為單週40小時 - 福利
By Hedy
at 2016-01-04T22:08
at 2016-01-04T22:08
Table of Contents
嗨!各位板友
我希望透過更多的討論讓大家瞭解這個行政命令是又如何再一次損害勞工的福利
首先,其實誠如板友說的
政府如何鐵腕強力執行資方遵守勞動基準法才是重點
而不是玩一些數字遊戲,"感覺"減少勞工朋友的基本工時,實際上卻是增加負擔
大家可以先瞭解以下的數字
1. 2015行政院公佈的總休假日為115
2016公布的總休假日為116
2016總共有366天(2月為29天)
2. 2015勞工的國定假日為115+8=123
2016新制勞工的國定假日為116+1(勞動節)=117
2016舊制勞工的國定假日為116+1+7(被砍掉的七天)=124
3. 2016新制勞工的總工時為(366-117)*8=1992
2016舊制勞工的總工時為(366-124)*8.4=2032.8
新舊制總工時相比較之下,新制少了2032.8-1992=40.8
但是卻讓勞工直接少了7天總共56小時的國定假日
如果要比較新舊制差異,我後來想想應該要以同一年度為基準去計算比較正確
只是剛好2015年的勞工法定總工時也是2032.8 ( (365-123)* 8.4 )
我使用平均日工時來計算是為了方便大家了解以及計算總工時
至於各家公司原本是怎麼去調配雙周84小時還是以各公司為主
(例如舊制有公司是週一到週四,工時為8小時30分;週五為8小時,有公司就是隔周休)
版友mosszobie使用52週回去推算會出現一個問題:
少算一天的工作天也就是8小時,不要算1/1號那週剩下的週數剛好是52週
少算了1/1號這天,可是後面又把1/1號扣掉,等於重複扣了一天
有興趣的版友的可以驗證看看
再來,2016的休假日如果以mosszobie的算法,週六少算了一天,週六應該有53天
所以應該是52(日)+53(六)+12(國定假日)=117
而我算出的2016年總工時1992hrs也符合勞動部公布的勞工工作總時數
使用工作日+休假日=365 or 366這個概念 才不會有誤差
如果大家同意了以上的演算
那麼我的結論就會再回到
使用新制法定工時單週40小時:
勞工雖然總工時少40.8小時但是必須多工作7天
維持舊制法定工時雙週84小時:
勞工一個月多上班8小時,但是可以多放7天的假
我知道落實勞動基準法才是重點,但是勞動部卻讓新制對勞工更不公平
扣掉7天的假,我實在無法坐視不理
還一直說扣掉7天的假是比照公務人員辦理,還多送我們5/1勞動節哩!
連假過後,終於可以好好回文
歡迎大家討論! 謝謝!
※ 引述《moch2 (1973)》之銘言:
: 嗨!各位板友
: 如各位知道的,明年起勞動部將原本勞工法定工時由雙週84小時改為單週40小時
: 但是卻用行政命令刪減勞工的國定假日,由19天刪為12天
: 如果我們用雙週84小時除以10個工作天,那麼會得到平均一天要工作8.4小時
: 2016年的版本,我們將40小時除以5個工作天,那麼會得到平均一天8小時
: 帳面上來看,勞工朋友們一天確實少了0.4小時的基本工時
: 但是實際上
: 如果採取一天8.4小時的基本工時的話,2015的工作天數只有242天
: 但是如果採一天8小時的基本工時,2016年卻要工作249天
: 換算下來,2016年的工時只比2015年少了40小時,但是勞工朋友卻少了7天的假日
: (也就是工時只少了40小時,但是卻多了七天要工作)
: 對於很多勞團的抗議跟質疑,勞動部一直以比照公務人員國定假日辦理的理由搪塞
: 但是大家都知道的是,勞工朋友的福利根本比不上公務人員
: 一個人的力量有限
: 希望大家能告訴大家,不要讓自己基本的權利被資方的勞動部給抹消掉了
: 謝謝!歡迎大家指教與分享!
: 備註:2016年工時雖然少了40小時,但是年度工作天數卻多了7天
: 少的40小時不會換成5天,而在年度工作天數扣掉
--
我希望透過更多的討論讓大家瞭解這個行政命令是又如何再一次損害勞工的福利
首先,其實誠如板友說的
政府如何鐵腕強力執行資方遵守勞動基準法才是重點
而不是玩一些數字遊戲,"感覺"減少勞工朋友的基本工時,實際上卻是增加負擔
大家可以先瞭解以下的數字
1. 2015行政院公佈的總休假日為115
2016公布的總休假日為116
2016總共有366天(2月為29天)
2. 2015勞工的國定假日為115+8=123
2016新制勞工的國定假日為116+1(勞動節)=117
2016舊制勞工的國定假日為116+1+7(被砍掉的七天)=124
3. 2016新制勞工的總工時為(366-117)*8=1992
2016舊制勞工的總工時為(366-124)*8.4=2032.8
新舊制總工時相比較之下,新制少了2032.8-1992=40.8
但是卻讓勞工直接少了7天總共56小時的國定假日
如果要比較新舊制差異,我後來想想應該要以同一年度為基準去計算比較正確
只是剛好2015年的勞工法定總工時也是2032.8 ( (365-123)* 8.4 )
我使用平均日工時來計算是為了方便大家了解以及計算總工時
至於各家公司原本是怎麼去調配雙周84小時還是以各公司為主
(例如舊制有公司是週一到週四,工時為8小時30分;週五為8小時,有公司就是隔周休)
版友mosszobie使用52週回去推算會出現一個問題:
少算一天的工作天也就是8小時,不要算1/1號那週剩下的週數剛好是52週
少算了1/1號這天,可是後面又把1/1號扣掉,等於重複扣了一天
有興趣的版友的可以驗證看看
再來,2016的休假日如果以mosszobie的算法,週六少算了一天,週六應該有53天
所以應該是52(日)+53(六)+12(國定假日)=117
而我算出的2016年總工時1992hrs也符合勞動部公布的勞工工作總時數
使用工作日+休假日=365 or 366這個概念 才不會有誤差
如果大家同意了以上的演算
那麼我的結論就會再回到
使用新制法定工時單週40小時:
勞工雖然總工時少40.8小時但是必須多工作7天
維持舊制法定工時雙週84小時:
勞工一個月多上班8小時,但是可以多放7天的假
我知道落實勞動基準法才是重點,但是勞動部卻讓新制對勞工更不公平
扣掉7天的假,我實在無法坐視不理
還一直說扣掉7天的假是比照公務人員辦理,還多送我們5/1勞動節哩!
連假過後,終於可以好好回文
歡迎大家討論! 謝謝!
※ 引述《moch2 (1973)》之銘言:
: 嗨!各位板友
: 如各位知道的,明年起勞動部將原本勞工法定工時由雙週84小時改為單週40小時
: 但是卻用行政命令刪減勞工的國定假日,由19天刪為12天
: 如果我們用雙週84小時除以10個工作天,那麼會得到平均一天要工作8.4小時
: 2016年的版本,我們將40小時除以5個工作天,那麼會得到平均一天8小時
: 帳面上來看,勞工朋友們一天確實少了0.4小時的基本工時
: 但是實際上
: 如果採取一天8.4小時的基本工時的話,2015的工作天數只有242天
: 但是如果採一天8小時的基本工時,2016年卻要工作249天
: 換算下來,2016年的工時只比2015年少了40小時,但是勞工朋友卻少了7天的假日
: (也就是工時只少了40小時,但是卻多了七天要工作)
: 對於很多勞團的抗議跟質疑,勞動部一直以比照公務人員國定假日辦理的理由搪塞
: 但是大家都知道的是,勞工朋友的福利根本比不上公務人員
: 一個人的力量有限
: 希望大家能告訴大家,不要讓自己基本的權利被資方的勞動部給抹消掉了
: 謝謝!歡迎大家指教與分享!
: 備註:2016年工時雖然少了40小時,但是年度工作天數卻多了7天
: 少的40小時不會換成5天,而在年度工作天數扣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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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6-01-09T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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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2016-01-11T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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