曠職不給薪水,有錯嗎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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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大家我從100年五月進公司到101年五月四號當天無故曠職但老闆現在說不願意給我四月份的薪水還要告我對我大呼小叫說要告我搞亂公司制度毀謗之類的但我並沒有罵他及毀謗之行為請問這樣的他告的成嗎?因為他一直警告我準備收存證信函還有我還拿的到薪資嗎是可以拿到四月份的呢?還是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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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2-05-05
您好您四月份薪資本來就可以領到雖說無故曠職本來就不對可以事後補請假或先電話告知有事無法上班請准許後補請假但曠職是五月份的事這和四月份的勞動收入有什麼關係????況且曠職一天就是當天不計算薪資如果要求您離職也是要連續曠職三天勞基法第十二條(雇主無須預告即得終止勞動契約之要件
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2-05-08
如果該發薪日未發,則可以準備檢舉,但也可以準備離職,因為一但申訴,您爾後將會被刁難...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12-05-06
哪間公司呀報上來聽聽看你的勝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