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離婚,8月份時我去申請補助,申請了不幸少年兒童扶助,每個月1400元,大概10月份時,有通知我繼續申請2010年不幸兒少扶助,前兩天到通知單是並沒有申請通過,這次沒過的原因是1.全家平均收入超過最低生活費1.5倍。2.全戶動產(存款本息+投資)超過105萬。可是8月份申請有過,10月份準備一樣的資料確沒過?才兩個月的時間,我們家也沒什麼變動阿!從2009年9月份大概月中都會領到1400元,12月30日時同一天收到2筆1400元耶?是搞錯了還是年底有�
最新的單親家庭補助問題! - 全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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