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師考試規則修正草案 - 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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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4.moex.gov.tw/project/law9401a.html

修正重點如下:

1.94年起廢考中華民國憲法及國文。

2.商法及稅務法規命題方式採測驗題及申論題方式。

3.中會 審計 高會 管會命題方式為測驗題25題,申論題4-5題。



1.本規則修正發布施行前,國文、中華民國憲法科目未

及格者,予以免試。

2.條文修正發布前,依原規定應本考試九十一、九十二

       年九十三年考試,其各專業科目成績均已及格者,由

       考選部報請考試院發給考試及格證書,並以本規則修

       正發布生效日為證書生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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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live avatarOlive2005-01-18
這次的變革真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