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休五天的門市人員 - 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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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阿姨快40歲想找一份穩定的工作
結果找到一個零售業的門市人員

月休五天 (固定星期天+1天排休)
工作時間:0900-1800 (中午休一小時)
準時上下班,沒有加班
三節獎金跟過年都有休假

那家公司開出的薪水如下
薪水是23000+全勤1000+(勞退1368)-勞健保800
實領23200


我算了一下
這樣有達到最低薪資嗎?
雙周工時84小時,如果換算成一個月大約是180小時
但她實際工作25天x8小時=200小時
最少應該要領120x200小時=24K吧? (還不包括超過的那20小時)

如果超過20小時用1.33算
應該要領到24792以上才合法
是這樣算的嗎?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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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Charlie avatarCharlie2015-09-17
你可以不要去...
Regina avatarRegina2015-09-17
樓上,是他阿姨要去....
Isabella avatarIsabella2015-09-19
只要月薪高於最低法定工資就是合法。我記得現在是破20000
初頭。
月薪歸月薪,時薪歸時薪,無法混合討論。因為勞基法就是這
樣。
Erin avatarErin2015-09-22
現在月薪就是
底薪+伙食費+全勤+勞健保+有的沒的
只要超過20008就算遵守勞基法了
所以很多正職算下來時薪比打工還低…
Aaliyah avatarAaliyah2015-09-22
如果要做門市,建議去小七,至少錢不敢少給
Vanessa avatarVanessa2015-09-24
義美?
Elma avatarElma2015-09-25
合法的
Ophelia avatarOphelia2015-09-27
月薪20008應該是建立在雙周84工時的基礎上吧
如果工時超過雙周84小時,薪水是否應該按照一定比例增加?
Thomas avatarThomas2015-09-27
這方面目前似乎沒有一個明確的公式來計算 是嗎?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15-10-02
工時超過就是加班阿..
Harry avatarHarry2015-10-03
不如去Costco應徵掃地還比較高
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5-10-06
休假不足,有違勞基法之嫌,算法:雙週84小時員工,一年
休假要達110天(含排休日,週休日,國定假日,不含特休
日),不足請給加班費。
Jacob avatarJacob2015-10-10
回R大,有公式可算,每日超過8小時之第9~10小時,或超過
雙週84小時的加班時數,請以(薪資/240)*4/3,就是每小時
加班費,如果是超過每日8小時之第11~13小時,*4/3改成*5
/3去算
Andrew avatarAndrew2015-10-13
更正:11~12小時,打太快了,而且月加班時數不可超過46小
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