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要一起看函授嗎? - 高考
By Lauren
at 2013-02-18T21:02
at 2013-02-18T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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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rqpeibn (貓)》之銘言:
: 標題: Re: [閒聊] 有人要一起看函授嗎?
: 時間: Mon Feb 18 18:07:31 2013
:
: ※ 引述《MJdavid (我剛出社會)》之銘言:
: : 剛剛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洽詢過了(全程電話錄音)
: : 函授課程不可公開播放(向不特定多數人播放)
: : 若要向不特定多數人公開播放必須取得授權
: : 原po雖在宿舍播放,但一起觀看的人必須為正常社交多數人。
: : 而原po為網路上公開號召,號召來的人就為不特定多數人,若
: : 要播放就必須取得授權。
: : 我用e mail向函授公司詢問,得到的答案更妙。
: : 我第一次把這種狀況寄給函授公司問他們違不違法,
: : 得到的答案是:
: : 若販售,拷貝課程教材即屬違法,謝謝您。
: : 您反應該狀況存屬個人意願問題,謝謝。
: : 我再次去信問:
: : 所以這個人沒有販售,但在網路上號召不特人一起分享函授知識不違法?
: : 那我也可以號召囉?
: : 函授公司回覆:
: : 您好:
: : 您可自行評估,謝謝您。
: : 這樣的回答避重就輕,這到底是函授的客服自己也不太懂,還是想釣魚呢?
: : 另外,原po說有問過保智大隊說不違法,會不會是原po問的不夠詳盡?
: : 不知道原po有沒有向保智大隊提到你要在網路上公開向不特定多數人做號召?
: : ※ 引述《qrqpeibn (貓)》之銘言:
: : : (此活動以清寒考生 想上公務員為優先對象)
: : : (我只是想用這個機會 讓那些清寒考生可以省下補習和函授的費用 但由於dvd我也皆未看
: : : 過 因此才想出 到我宿舍看dvd的idea 如果是女生 介意的話 我也沒辦法 男生的話 不介
: : : 意我也是男的就好)
: : : 我手邊有
: : : 101初等行政學 陳真
: : : 102高考政治學 黃靖
: : : 102高考行政法 于亮
: : : 然後之後還會有公管
: : : 每次都一個人看函授 都會看到一半就想睡(我盯著螢幕一個小時多就累了....)
: : : 有人要一起來看的嗎?只供宿舍內看 不外借 不得帶出 不得拷貝
: : : 目前我的進度是看到行政學第四堂完 (行政學我有2本課本)
: : : 或者你能在我自修的時候看其他科目(高考專業科目只有一份課本 講義 教材)
: : : 一樣 只能在宿舍看 不得外借 不得帶出 不得拷貝
: : : 我打算先把行政學看完 趕上今年的身特
: : : PS 我是男生 地點:我的宿舍
: : : 一定會有人問 為什麼不乾脆直接送人
: : : 那是因為這些函授我都才剛買 連自己也還沒看
:
: 我實在很不想回文 但不能抹滅別人指著我 說我犯法
現在是怎麼回事? 我哪裡指著原po說犯法??
現在不知道是誰先入為主的認知了....
我的說法:
可向正常社交多數人邀約,所以今天也找了同學說我的函授可以讓他
看,但不外借。
: 我剛剛也致電智慧財產局 得到的回應是要看函授的規則 若沒有 是"有爭議"
: 不是犯了智慧財產權
這應該是智財法院尚未有相關判決,(剛剛粗略的查了一下智財法院判決書)
在還是原po所獲得的答案為"有爭議"時,是不是應該還是找正常社交多數人,
會來得保險一點?
: 若依照MJ大的邏輯 那網拍函授的 那合買函授一起看的也就等同違法
不!這不是我的邏輯,不要照你的邏輯說成我的。
依justfor48的說法
合買過,我只需要一本,那位板友和她友各要一本。大家各取所需的東西,
沒有交換輪流的問題。
另guavataro的說法
我沒有完全否定各種狀況
: (MJ大要不要網拍函授 合買函授的一起檢舉 那麼有正義感??)
這事我常做,上次有位在板上徵人合買律師函授的,也被我檢舉,因為我覺得
他在板上徵十人合購,若報名的人超過了十人他就開始獲利了,而且是不是真
的只有十個人買誰知道?後來有板友偷偷告訴我,那個人在政府推出22K實習方案
時,虛設公司並明目張膽的在PTT上徵人頭。
: 我致電保智大隊 還有 智慧財產局 都有提到我在網路約人
: 今天致電的結果
: 智慧財產局只是說會有爭議 到時我必須負舉證責任 更何況我希望幫助的是清寒學子
還在有爭議時是不是該放下呢?再者,行政法上有學到,不是所有公益都比私益重要,
還是要經專業判斷比較後才能下定論。
: 你一直咬我這行為不法 一直無限上綱 請問MJ大是何居心?
再次強調,從未說過原PO不法,也未對原PO有任何攻訐之心及言論,不知道為何原PO
反應如此之大?對事不對人,但是這件事是原PO做的,所以以為我是特別針對原PO...
上面也提過了認同justfor48的說法,沒有無限上綱。
居心是要維護國考板合理的使用,不想步上黑特板、麻將板的後塵。
:
: --
: 標題: Re: [閒聊] 有人要一起看函授嗎?
: 時間: Mon Feb 18 18:07:31 2013
:
: ※ 引述《MJdavid (我剛出社會)》之銘言:
: : 剛剛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洽詢過了(全程電話錄音)
: : 函授課程不可公開播放(向不特定多數人播放)
: : 若要向不特定多數人公開播放必須取得授權
: : 原po雖在宿舍播放,但一起觀看的人必須為正常社交多數人。
: : 而原po為網路上公開號召,號召來的人就為不特定多數人,若
: : 要播放就必須取得授權。
: : 我用e mail向函授公司詢問,得到的答案更妙。
: : 我第一次把這種狀況寄給函授公司問他們違不違法,
: : 得到的答案是:
: : 若販售,拷貝課程教材即屬違法,謝謝您。
: : 您反應該狀況存屬個人意願問題,謝謝。
: : 我再次去信問:
: : 所以這個人沒有販售,但在網路上號召不特人一起分享函授知識不違法?
: : 那我也可以號召囉?
: : 函授公司回覆:
: : 您好:
: : 您可自行評估,謝謝您。
: : 這樣的回答避重就輕,這到底是函授的客服自己也不太懂,還是想釣魚呢?
: : 另外,原po說有問過保智大隊說不違法,會不會是原po問的不夠詳盡?
: : 不知道原po有沒有向保智大隊提到你要在網路上公開向不特定多數人做號召?
: : ※ 引述《qrqpeibn (貓)》之銘言:
: : : (此活動以清寒考生 想上公務員為優先對象)
: : : (我只是想用這個機會 讓那些清寒考生可以省下補習和函授的費用 但由於dvd我也皆未看
: : : 過 因此才想出 到我宿舍看dvd的idea 如果是女生 介意的話 我也沒辦法 男生的話 不介
: : : 意我也是男的就好)
: : : 我手邊有
: : : 101初等行政學 陳真
: : : 102高考政治學 黃靖
: : : 102高考行政法 于亮
: : : 然後之後還會有公管
: : : 每次都一個人看函授 都會看到一半就想睡(我盯著螢幕一個小時多就累了....)
: : : 有人要一起來看的嗎?只供宿舍內看 不外借 不得帶出 不得拷貝
: : : 目前我的進度是看到行政學第四堂完 (行政學我有2本課本)
: : : 或者你能在我自修的時候看其他科目(高考專業科目只有一份課本 講義 教材)
: : : 一樣 只能在宿舍看 不得外借 不得帶出 不得拷貝
: : : 我打算先把行政學看完 趕上今年的身特
: : : PS 我是男生 地點:我的宿舍
: : : 一定會有人問 為什麼不乾脆直接送人
: : : 那是因為這些函授我都才剛買 連自己也還沒看
:
: 我實在很不想回文 但不能抹滅別人指著我 說我犯法
現在是怎麼回事? 我哪裡指著原po說犯法??
現在不知道是誰先入為主的認知了....
我的說法:
→ MJdavid:原PO的做法我覺得還是有問題 過完年我再來問智慧財產局和02/12 16:04
→ MJdavid:保智大隊好了 問完再來告訴大家02/12 16:05
推 MJdavid:嗯 那我就問一下智慧財產局 原PO你課本有二本 但講義不太02/12 18:05
→ MJdavid:可能也有二份 如果原PO的做法不違法的話 那我也要 一個人02/12 18:07
→ MJdavid:上DVD還真的滿無聊的02/12 18:07
因為原po的做法我之前也想過,但是還是有疑慮。這次事件中學習到 可向正常社交多數人邀約,所以今天也找了同學說我的函授可以讓他
看,但不外借。
: 我剛剛也致電智慧財產局 得到的回應是要看函授的規則 若沒有 是"有爭議"
: 不是犯了智慧財產權
這應該是智財法院尚未有相關判決,(剛剛粗略的查了一下智財法院判決書)
在還是原po所獲得的答案為"有爭議"時,是不是應該還是找正常社交多數人,
會來得保險一點?
: 若依照MJ大的邏輯 那網拍函授的 那合買函授一起看的也就等同違法
不!這不是我的邏輯,不要照你的邏輯說成我的。
依justfor48的說法
→ justfor48:話說之前我們是20幾個人買一套回去分的~02/12 14:26
推 justfor48:每個人各取所需阿,像我就只要看保險法而已XD02/12 15:02
這樣很正常呀,就像補習班有推出購買書籍三本七折的特惠活動,我和板友 合買過,我只需要一本,那位板友和她友各要一本。大家各取所需的東西,
沒有交換輪流的問題。
另guavataro的說法
推 guavataro:如果是幾個人合買一套輪流看算違法嗎??02/12 15:22
這就有疑慮在了 我沒有完全否定各種狀況
推 MJdavid:justfor48的方法應該沒問題 沒有像guavataro輪流看的問題02/12 16:04
: (MJ大要不要網拍函授 合買函授的一起檢舉 那麼有正義感??)
這事我常做,上次有位在板上徵人合買律師函授的,也被我檢舉,因為我覺得
他在板上徵十人合購,若報名的人超過了十人他就開始獲利了,而且是不是真
的只有十個人買誰知道?後來有板友偷偷告訴我,那個人在政府推出22K實習方案
時,虛設公司並明目張膽的在PTT上徵人頭。
: 我致電保智大隊 還有 智慧財產局 都有提到我在網路約人
: 今天致電的結果
: 智慧財產局只是說會有爭議 到時我必須負舉證責任 更何況我希望幫助的是清寒學子
還在有爭議時是不是該放下呢?再者,行政法上有學到,不是所有公益都比私益重要,
還是要經專業判斷比較後才能下定論。
: 你一直咬我這行為不法 一直無限上綱 請問MJ大是何居心?
再次強調,從未說過原PO不法,也未對原PO有任何攻訐之心及言論,不知道為何原PO
反應如此之大?對事不對人,但是這件事是原PO做的,所以以為我是特別針對原PO...
上面也提過了認同justfor48的說法,沒有無限上綱。
居心是要維護國考板合理的使用,不想步上黑特板、麻將板的後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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