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幫我一個朋友問是否有低收入戶的資格嗎?.若有知道這相關訊息的人可以請幫我解答嗎?她們家是單親家庭.他有一個叔叔,但叔叔沒有工作,現在快50歲了,他還有一個阿嬤,超過80歲了,現在是跟叔叔兩人住在一起,阿嬤身體不是很好,所以叔叔在照顧的,還有他還有一個大姐,他的大姐跟他的未婚夫是住在一起,但是沒有結婚,所以戶籍還是在我朋友家,但他的大姐也是沒有工作, 那我的朋友她們是原住民,他身上不動產有3塊地,但是她們的土地是偏遠地帶,比較不是很值錢,加上家裡房子就是不動產沒有超過260萬,他本人也沒有什麼動產,他沒有什麼存款跟股票,他年收入大概在35萬上下,那請問可以辦嘛?半的話會過嗎?謝謝
有低收入戶的資格嗎?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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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縣100年7月起最低生活費標準為10,244元/ 人/月)。 全家人口之動產平均每人不超過75,000元 全家人口之不動產價值不超過300萬元ps: 全家人口範圍包含: 配偶、一親等之直系血親、同一戶籍或共同生活之其他直系血親、認列綜合所得稅扶養親屬免稅額之納稅義務人
以大大的問題來看,低收入戶的基本標準大致如上,但各縣市的規定會有可能有差異,所以大大要看你朋友的所在地,在各地的政府網站都可以查詢,當然如果有土地可能要進行鑑價或估價的流程,如果要辦理也要有附相關證明文件及流程大大都可以在各地縣市政府的網站內查詢得到,希望有幫到你,祝順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