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罪有罪不可分的疑問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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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括書裡的疑問)。若問題如人生規劃、讀書計畫等,無一
定作法、答案者,請用閒聊選項。

想請教各位大大關於有罪有罪不可分的問題,假設檢察官就裁判上一罪之A部分起訴B部分
未起訴,審理時法官認為A部分有罪B部分無罪,依實務見解(參最高107台上2696決)
B 部分雖不另諭知無罪但經實體審理故為實體審理的無罪判決。但依照有罪有罪不可分的
公式,AB二罪沒有不可分,那檢察官起訴效力不就只有A罪嗎?法院審理B罪沒有逾越控訴
範圍嗎?

是我學藝不精漏了什麼部分= =
還是這樣是實務上的矛盾呢?

請各位大大賜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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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Queena avatarQueena2020-05-20
其不能證明犯罪之部分,即於判決理由內說明因係被訴實質上
Lucy avatarLucy2020-05-23
或裁判上一罪,故不另為無罪諭知,此仍應'屬'已經實體審理
之無罪判決
Ida avatarIda2020-05-23
林俊益老師的刑訴教科書,可以好好參閱喔
David avatarDavid2020-05-26
請問是哪一冊第幾頁呢?我只有林鈺雄的QQ
Todd Johnson avatarTodd Johnson2020-05-30
只能說 這本質上是個哲學問題...
Connor avatarConnor2020-06-04
其實我覺得是矛盾欸,不可分說實在不就法院審理結果
決定的嗎?不過坐等更清楚的答案XD
Enid avatarEnid2020-06-07
跟你同感,我翻找了一些實務見解,一下要有罪有罪不可
Elizabeth avatarElizabeth2020-06-08
分,一下又以審理角度或一行為角度來跳脫這個公式,
讓我覺得非常的難以接受!
Jacob avatarJacob2020-06-09
為了要給上訴三審機會,而認為一審未起訴且不能證明之部
分’同屬’受無罪判決—G說的算
Franklin avatarFranklin2020-06-14
按照公訴不可分原則,裁判上一罪起訴一部分效力及於
全部,也就是B部分應當也被視同起訴了,我的見解啦
Lauren avatarLauren2020-06-18
12樓正解。要從那個判決的脈絡去理解它為何這樣講,目的上
只是要擴張保護範圍讓它可以再上訴而已。
James avatarJames2020-06-22
矛盾呀傳統見解很怪 採洗澡熊的見解吧
Noah avatarNoah2020-06-23
107台上2696:「倘檢察官係以實質上或裁判上一罪起
Elvira avatarElvira2020-06-28
訴而俱屬刑事訴訟法第376條所列各罪之案件」=>檢察
官已經全部起訴了 A跟B部份都在起訴事實內 只是裁判
Hedwig avatarHedwig2020-06-30
上一罪;法院審理結果認為A有罪 B無罪 主文只會出現
A有罪,不會另外諭知B部份無罪,而僅在理由中說明(
Liam avatarLiam2020-07-01
不另為無罪之諭知)。這個見解就是要處理如果檢察官
單除針對B上訴 結果B被改判有罪了 能否上訴第三審的
Thomas avatarThomas2020-07-02
問題,所以前提應該是檢察官已經就AB都起訴了
Olga avatarOlga2020-07-05
應該是這樣沒錯,我舉的實務見解還不夠好qq
Audriana avatarAudriana2020-07-09
AB為同一案件+AB都有罪 兩個都符合才有不可分
Mason avatarMason2020-07-09
實務見解把實體法上一罪(包含 單純一罪、實質上一罪、
想像競合)當作訴訟法上一個客體。
因此,就A、B任ㄧ犯罪事實經起訴,法院審判,是沒有違
背控訴原則
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20-07-11
哦剛剛參考書看到一個非上見解滿清楚的,64台非142
Eartha avatarEartha2020-07-11
判決效力看主文啊 如果法院認未起訴部分無罪 在主文諭知
該部分無罪才有訴外裁判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