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些疑問1這是某全家店長排班由8~16但是由於16點有進貨於是店長要求員工必須理完貨才可下班但是16點進貨又剛好是下班時間怎麼可能理的完(我認為這是故意的)我理貨到19點等同加班3小時店長說:這3小時是責任沒有薪水加盟店都這樣你去問問看!!請問上述事情有法可告嘛?因為他很堅持這都是我的不對我實在氣不過2此加盟店長因他認為下午進貨剛好處於尖峰所以他希望把進貨時間改到半夜我是大夜班初次跟他談好薪水是2萬5(沒有半夜進貨時)現在因�
有關上班薪資與工作責任問題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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