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個人扶養3個小孩一個讀大學2個讀高中那為什麼我們的低收入戶會不通過.....說是我大女兒有在家樂福上班但是去上沒幾天就被她們的課長辭職了因為要叫一個剛滿18歲的女孩拿大菜刀剁一隻雞你想有可能ㄇ....就因為這樣我們全家的低收入戶就這樣沒了...那叫他們怎麼繼續完成他們的學業ㄋ....而且每一次地1個月就沒領了現在也才11月而已那根本都沒有領到一年12個月......那現在我女兒也還在找工作我們又要租房子跟生活費要從哪裡來ㄋ...我以前也出過車禍現在腳不能久站所以工作很難找年紀又大了比較沒人要僱用..這樣叫我們一家4口往後的日子該怎麼辦ㄋ.....還有就是家樂福把我女兒辭職的那位課長我們是否向他要求譴繕費ㄋ
有關低收入戶的事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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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妳女兒遭主管辭退,那麼就是非自願性的失業,請對方(公司)開立證明"是由公司方將妳女兒辭退而非你女兒自願離職"
有此證明在尚未找到工作前也還可以申請最長半年的失業給付.(學生兼職能否申請這就不清楚了)
還有,既然是被雇主辭退那麼當然應該要向這家公司要求給付該給的遣散費.
我非這方面專業,所以還是請向你當地里長辦公室,鄉,鎮,區公所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