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於97年3月2日至98年8月9號期間(約一年五個月)服務於公家單位(委任第3職等),之後離職到民間上班,去(100)年參加地方特考有幸於今年3月錄取,3月30日報到後於本(101)7月29日實務訓練及格,目前在試用階段(派代薦任第六職等),因太太最近開始上班(非公務人員,保勞保),兩個小孩(一個11個月,一個兩歲)需要照顧,動了請育嬰留職停薪的念頭,想請問有關育嬰假的問題:1.目前我在試用階段,可否請1年育嬰留職停薪?2.照規定要保公保1年以上才可以請領育嬰津貼�
有關公務人員育嬰假&育嬰津貼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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