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7休1勞動部打算14休2。
可是如果雙週變形工時的人好像就不是適用也。
因為勞基法第30條第2項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
勞資會議 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 於其
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 四十八小時。
每2周工時是80,假設第一週上48,你第2周只能上32
好像可以排除極端的班表,如果強制休息日上班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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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如果雙週變形工時的人好像就不是適用也。
因為勞基法第30條第2項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
勞資會議 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 於其
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 四十八小時。
每2周工時是80,假設第一週上48,你第2周只能上32
好像可以排除極端的班表,如果強制休息日上班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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