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問題一:我的老版當初跟我談薪水的時後~~~說是21000(當時是口頭說,並無白紙黑字寫下,但是他有寫在我當年交的履歷表上給我看--用鉛筆)但是當我拿到薪水明細的時後....卻是底薪寫17000然後分了好多明細如:全勤1000,車馬補助1000,考績:1000,午餐津貼1000共21000,當時也沒想太多.....反正有領到全部就好(有扣勞健保)也就這麼做了二年多......但今天卻因為他說我犯錯....扣了我的考績500元請問.....這樣是可以的嗎??那如果犯錯要扣考績的話~~好!我�
有關勞工薪水底薪寫17000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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