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今(98)年30歲,已經好幾年沒工作,也沒其他什麼公保、勞保...蝦米挖哥保的......領有輕度殘障手冊,已收到國民年金繳款通知,照這張通知上說,是每月繳自付額505元,這次要繳(好像是97年10、11月還是11、12月?)2個月的費用1100元,那請問...(1)是不是一定要保?(2)什麼時候可以開始領給付啊?(3)領多少給付怎麼計算?(4)怎麼領給付啊?...希望好心回答的大大依最上面的資料"簡單有力"的解惑,不要把什麼規定、法條的一大篇
有關國民年金vs輕度殘障?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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