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國賠怠於行使公權力的要件? -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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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教一下大家

關於國賠法第二條第二項後段的怠於行使公權力的要件

大家都是怎麼寫的?

目前看到有下面兩種

第一種:法規之目的系為保護人民生命、身體及財產等法益,

且法律......................致特定人之自由或

權利遭受損害,此時被害人得依國賠法第二條第二

條第二項後段,向國家請求損害賠償。


第二種:1.應依法享有主觀公權利(列出J469新保護規範理論-整、適、社、歸)

2.應執行而不執行(列裁量萎縮至零三要件)


我的想法是第二種應該是第一種的再具體

疑問是在考試時是否寫第一種就足夠了

問的有點簡略,希望大家看的懂我的疑問

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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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Tom avatarTom2013-05-20
我會選第二種(四段)+再搬法條國賠法第二條後段
Yuri avatarYuri2013-05-23
第二種+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