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兩女10年獸父重判14年」「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對女兒做那種事?」,嘉義縣陳姓男子在兩位女兒國小一、二年級開始,輪流性侵她們,時間長達十年、六年,行為變態,案發後,坦承一切,還告訴法官,他不知道自己為何會那樣?法官依妨害性自主罪將他重判十四年。陳姓男子四十多歲,有固定工作,在中部一所學校當工友,與妻子結婚生了三個女兒,八十四年,大女兒才唸國小一年級,年僅六、七歲,有一天,他竟然趁著妻子不在之際,不顧��
有關性侵害.性稍擾.性平法的法律問題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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