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有關收入費用配合原則 - 會計Yedda · 2011-03-08Table of ContentsPostCommentsRelated Posts 收入費用配合原則--在承認收入的期間應該同時認列相關費用 請更正下列分錄: 95年底受訂單承造商品,訂於96年度開工製造,簽約時交付介紹人佣金 佣金支出 1000 現金 1000 上課老師說 佣金支出今年認列,但收入明年才認列不合理,故應該為: 預付費用(流動資產) 1000 佣金支出 1000 ====== 很奇怪哩.....這樣貸方的佣金支出不就代表股東權益的增加嗎? 可否請大大解說一下!! 不盡感激!!!!! -- -- 會計All CommentsLinda2011-03-09之前已經先寫了借:佣金支出 現在寫貸:佣金支出會剛好抵消Hedy2011-03-13感謝講解!!Related Posts王上達老師100年度會審法規課程金永勝審計學題庫100年王上達政會 錄音檔+版書100/99成會課本(蕭靖)蒲克強-政府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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