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安安:我有一位親人以前有待在一家私人企業約有20年以上的時間但是因為他太相信朋友所以當初用他的名義辦信用卡~貸款等等這些債務零零總總大約有30~50萬左右(實際上我沒有深入了解)我曾經跟這位親人說你那些債務一定要親自處理可是他卻說沒有關係這些問題他的朋友會自己處理的但由於我這位親人以前有精神病的問題住了好幾次醫院剛剛好他那位朋友就突然不見蹤影因此銀行都跑來找他負責但是在那當時他自己自願離開先前的公司回到�
有關於勞保處理之問題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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