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於車禍和解賠償~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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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4月初的時候發生車禍(雙方都是機車)
當時是在巷子裡的十字路口
我為右方道路車.對方為左方道路車
該巷口並無紅綠燈號誌
車禍發生後當然對方也稱是我方撞上他
對方傷勢僅腳部瘀青
我傷勢則是右手鎖骨骨折
植鋼釘開刀住院5天
經醫生診斷後須在家休養3個月
並復健6個月~
2個星期前申請下來的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結果如下
對方車:行至無號誌之交叉路口.無劃分支幹線道且車道數亦相同者左方車未暫停
讓右方車先行(安102-1-2)
我方車: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安94-3)
我於第一次與對方和解時提出車禍賠償
1.醫療金額4萬多(強制險已確定只賠3萬多)
2.工作損失9萬(無法工作3個月算)
(PS.本人為乙級證照美容師.薪資是底薪加獎金制底薪22000+最低獎金8000)
3.精神賠償3萬
4.後續醫療5萬(到時須開刀取出鋼釘.住院急醫療

All Comments

Erin avatarErin2012-05-28
我在4月初的時候發生車禍(雙方都是機車)林老師回覆您~先提供你以下觀念以及步驟參考~若有疑惑時,再來研討解決之道。當時是在巷子裡的十字路口我為右方道路車.對方為左方道路車該巷口並無紅綠燈號誌車禍發生後當然對方也稱是我方撞上他對方傷勢僅腳部瘀青我傷勢則是右手鎖骨骨折植鋼釘開刀住院5天經醫生診斷後須在家休養3個月並復健6個月~2個星期前申請下來的交通事故初步分析表結果如下對方車:行至無號誌之交叉路口.無劃分支幹線道且車道數亦相同者左方車未暫停讓右方車先行(安102-1-2)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二、行至無號誌或號誌故障而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之交岔路口,支線道車應暫停讓幹線道車先行。我方車: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安94-3)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線者,應依下列規定:三、應依減速慢行之標誌、標線或號誌指示行駛。對方因行經無號誌之交叉路口,無劃分之幹線道且車道數亦相同者左方車未暫停讓右方車先行應為肇事主因,我方因涉嫌未注意車前狀況應為肇事次因。我於第一次與對方和解時提出車禍賠償1.醫療金額4萬多(強制險已確定只賠3萬多)2.工作損失9萬(無法工作3�
Ethan avatarEthan2012-05-31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x
Sarah avatarSarah2012-05-27
您好
您有此類的問題
請您參考我的個人簡介
裡頭有相關的資訊供您解決
如果還是有疑問
請直接來電免費洽詢
將有專人會替您處理後續
2012-05-3115:03:17補充:
您好
您有此類的問題
請您參考我的個人簡介
裡頭有相關的資訊供您解決
如果還是有疑問
請直接來電免費洽詢
將有專人會替您處理後續
Isla avatarIsla2012-05-28
您好
在現今高度發展的法治社會中,對於相關法律一知半解的民眾,往往因不知所措而喪失維護自身權益的機會,如透過專業的法律顧問團隊服務,即可免除不必要的時間及金錢之浪費。立律有鑑於此,以視眾人如親的態度,透過專業的法律諮詢,守護您及家人的權益,使您的生活更安心、放心,真正享有免於恐懼的自由與權利。上了法院,就是雙方互揭瘡疤的開始,判決過程中,又有太多不可知的變數,要保護自己的權益,與其把力氣花在上法院打官司上,不如花心思好好解決和對方的爭執,把時間花在有生產力的事上。立律,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事前防範,事後補救」為服務會員之宗旨及目標
立律部落格:http://tw.myblog.yahoo.com/li-liu
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2-05-27
您好,我從事此方面的相關行業,請參照我的個人資料
如果您有對車禍後續處理,保險,理賠等相關方面的問題,歡迎來電洽詢,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謝謝
首席顧問工作室關心您
Odelette avatarOdelette2012-05-28
板大需負擔部份責任46或37或法官決定1強制險不賠的部份2看證據3ok4不行1合理2沒有關係3民事一定贏4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