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位朋友,是某私立醫院快退休(再三年)的小護士,因為退休時的退休金,會參照你退休前三年的薪水去乘一個基數,最近醫院指示她完全不得再上小夜班(護理工作分成白班和小夜班二種),因為小夜班的薪水會較白班高,而我這朋友長期來已經常上夜班,有時甚至幫忙其它同事上小夜班,請問醫院這樣規定合理合法嗎?若不合理合法,請問有什麼辦法可以做呢?例如要上訴那個單位?或是有確切的法律條文可以指出其不合法,請大家幫幫忙!
有關私立醫院小護士快退休時的退休金問題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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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去勞保局就可查投保薪資, list出來有諮詢櫃台可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