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職災休假事宜~ - 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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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主管下班出車禍~導致肋骨(第6&7根)與骨盆骨有裂痕~申請職災可以休幾天?休到他完全復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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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阿義牯:
如果診斷書寫宜休2個月~可是他一直休假~要等傷勢完全好才上班~那老闆可以叫他離職嗎?
還是可以簽非自願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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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hony avatarAnthony2011-02-08
這種情況最主觀的認定標準就是看醫院的【傷病診斷書】裡有一欄「醫師囑言」如何寫
醫師寫的方式很多
有的寫x久內不宜如何如何(不宜從事原來勞動工作之類)
有的寫宜休息x天
有的寫可從是輕鬆工作
所以就先看一下「醫師囑言」如何寫
許多人都誤姐因公受傷就絕對要休到「完全康復」
那是錯誤的講法
一般來講衡情論理公傷假雇主仍需付薪(雇主付3成,7成由勞保局給付)給勞工
所以雇主有權要求指派「在不致造成傷勢加重的輕鬆工作,請公傷員工到公司執輕鬆工作勤務,勞工不得拒絕」
換言之,若經醫師在診斷認定後續傷勢確有是因雇主指派的工作所造成,勞工有權據【診斷書】向雇主求償「職業過失傷害」
Candice avatarCandice2011-02-07
職業災害賠償責任構成跟補償完全不一樣低
因為賠償責任的構成,有可能是雇主對於勞工符合侵權行為
如違反勞工安全衛生法的規定,勞工均可依侵權行為
向雇主請求損害賠償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第7條勞工因職業災害所致之損害,雇主應負賠償責任,但雇主能證明無過失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