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育嬰假 - 職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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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工作平等法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30014

第 16 條
受僱者任職滿一年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
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
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
受僱者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得繼續參加原有之社會保險,原由雇主負擔
之保險費,免予繳納;原由受僱者負擔之保險費,得遞延三年繳納。
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之發放,另以法律定之。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所以只能請到滿三歲,希望能幫助到你:)


※ 引述《sdshow (蝶)》之銘言:
: 想請問一下,我打算請育嬰假,三歲以下可以請
: 我的小孩現在已經快三歲了(2y9m),
: 想請問一下,若我現在請的話,是只要小孩三歲以下請的話,可請半年至二年
: 或是育嬰假只給到小孩三歲,也就是說即使我請的話,也只能請三個月,
: 因為小孩剩三個月就滿三歲了~~
: 因為法條的意思實在是有點不懂~~麻煩大家幫我解惑一下,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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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 Comments

Blanche avatarBlanche2013-02-20
科科......幸好我四月馬上就可以請了!
Heather avatarHeather2013-02-20
這要問老闆
Adele avatarAdele2013-02-21
感謝分享o.o
Emma avatarEmma2013-02-21
謝謝解答~~